索引号
115111000087501480/2023-00109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
2023-11-09

南充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市本级环境应急物资库过期化学品 处置服务采购项目公开询价的公告

时间:2023-11-09 11:29 |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因工作需要,南充市生态环境局拟就市本级环境应急物资库过期化学品处置服务项目进行采购,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邀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承接该项工作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南充市生态环境局市本级环境应急物资库过期化学品处置服务项目。

2.采购项目共采购一个包组,拆分包组报价的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二、项目概况介绍

详见附件1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资格,为国内注册且有效经营范围具备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项目要求的供应商;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须具有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核准经营内容应包含收集、贮存、处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相关类别。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价,成交供应商不得将项目再分包给其他单位。

四、供应商提交材料要求

以下材料除第六条外均为必须提供,且须加盖公章: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查询记录。

(三)报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新成立单位按实际提供。

(四)报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及参与项目询价的委托代理人员(递交报价文件人员)社保缴费凭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无缴费记录的或不需要缴费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新成立单位按实际提供;

(五)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六)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七)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八)关于本项目的报价表(见附件2)。

(九)关于本项目的服务承诺等(格式自拟,内容至少包括承诺对过期化学药剂所含的污染物进行符合法律规定的安全转移或合法处置;所需准备物品及办理手续均由报价单位实施;采购人仅配合危险废弃物从储备库转出工作及相关需要加盖公章事宜;报价公司参加本项目无任何串通行为)。

(十)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十一)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核准经营内容应包含《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HW49类别;收集、贮存资质,收集、贮存、处置资质或收集、贮存、利用资质;有效期涵盖本项目服务期限(2024719日);

(十二)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如有请提供,格式自拟)。

五、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1.成交供应商报价总价为含税总报价(包含上门服务费用及包括处置危险废物的全部费用),所有价格变动的风险均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需再向供应商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2.服务地点:南充市经开区化工园区河西码头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

3.项目执行期间一切安全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收运时间预计为202312月,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六、成交规则

1.供应商对两种危废处置单价进行精准报价,报价不得高于市场价格,总价为预估价格,最终成交价格以实际处置为准,报价须包含危废处置费、搬运、运输费、税金等。

2.报价只能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经对报价文件比较,以满足我单位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最后报价出现相同且均最低的,按照服务承诺优劣排序,如最后报价且服务承诺相同的,按照随机抽签方式确定供应商。如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则按照最低报价顺位选择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以此类推。

七、采购项目合同款项结算及其他要求

1.合同款项结算。采购合同签订生效,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发票等办理支付所需资料后的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履行支付流程。

2.成交供应商逾期完成全部服务交付的,每日应向采购人偿付合同总额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相关事宜。

3.成交供应商所交付的服务种类、数量、规格、质量和技术性能等不符合采购合同规定的,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相关事宜。

4.成交供应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处理相关事宜。

5.本项目的总价包含所有服务的费用。

八、争议的解决

1.如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有资质的质量技术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双方应当服从该鉴定的结论。

2.若执行采购合同的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的一切维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 (包括出具保函费用)执行费等】。

九、报价文件投报方式

请有意参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于20231130日下午18时前,将投报资料的扫描件发至电子邮箱:349616379@qq.com,或将纸质报价文件送至南充市生态环境局,所有纸质文件资料需用文件资料袋装载密封,封口盖公章或者签署报价供应商联系人姓名。未按要求按时递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人予以拒绝其参加采购。

十、采购人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南充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南充市顺庆区万年西路118号南充市生态环境局2206

邮编:637000

联系人:黄女士

电话:18090552626

电子邮箱:349616379@qq.com

附件1

过期化学药品清单及数量

序号

物资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备注

1

化学吸液片

PPHX-1

30箱


2

消油剂

BH-X

20桶


3

泄露吸附固化剂

xjhn-01

10桶


4

变色型油品化学品吸附剂

XJH-2

3箱


5

颗粒活性炭

25㎏/袋

3吨


6

纯碱

25㎏/袋

1吨


7

碳酸氢钠

25㎏/袋

1吨


8

次氯酸钠

25㎏/袋

1吨


9

硫代硫酸钠

25㎏/袋

1吨


10

硫酸铝

25㎏/袋

1吨


11

聚合氯化铝

25㎏/袋

1吨


12

粉末活性炭

25㎏/袋

1吨


13

重金属离子吸附树脂

25㎏/袋

1吨


14

凝油剂

XJHN-01

30箱


15

硫化钠

25㎏/袋

1吨


16

氯化钙

25㎏/袋

1吨



附件2

报价单

市本级环境应急物资库过期化学品处置服务采购项目

报价单位(盖公章)


报价单位联系人

及联系方式


采购公告名称


报价日期


是否按照采购公告的商务要求执行


序号

药剂名称

数量

()

处置单价

是否符合采购公告的技术要求(符合/不符合)

是否存在偏离(偏离/无偏离)

说明(若有偏离,请详细说明)





























采购项目投报总价

¥元;

大写(人民币:)。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