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四川省人民政府 | 南充市人民政府
无障碍阅读 登录 退出
微信
联系我们
微博
南充市2024年11月大气帮扶期间 典型案例
一、基本案情
2024年11月2日,根据上级转办的投诉线索,仪陇生态环境局对仪陇县土门某页岩砖厂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砖厂生产厂区后方的生产原材料页岩未完全覆盖。
二、查处情况
该砖厂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南充市仪陇生态环境局于2024年11月2日对该砖厂上述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