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2024年10月大气帮扶期间 典型案例
一、基本案情
南充市嘉陵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人员于2024年10月15日对嘉陵区成南扩容LJ4-2项目施工现场开展检查,检查现场有机型PC360-7的液压挖掘机在施工现场,挖机所有人和驾驶员均为张某,车辆检测机构对该挖掘机在现场进行尾气抽测时发现其尾气有明显黑烟。
二、查处情况
张某使用排放黑烟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其行为违反了《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机动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应当达标排放,不得排放黑烟或者其他明显可视污染物”的规定。2024年10月18日南充市嘉陵生态环境局对张某这一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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