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年产7万辆电动三轮摩托车智能制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年产7万辆电动三轮摩托车智能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0月13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17-2330299
地址:南充市顺庆区涪江路19号南充市政务服务大厅三楼市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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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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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年产7万辆电动三轮摩托车智能制造项目 |
营山县创业大道电摩产业园 |
四川欧王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四川恒达环创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营山县创业大道电摩产业园,总占地100亩,建设智能制造生产基地(1栋数字化厂房、1栋综合楼和2个门卫室等),完善配套设施(环保、绿化和停车场等室外工程),新建生产线(冲压、焊接、喷涂和总装),购置全自动激光切割机、焊接机器人、全自动弯管机和电熔烤漆线等高端智能化科研、检测及生产设备,搭建信息化平台,建成年产7万辆电动三轮摩托车。 |
一、废气。项目切割、焊接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经1根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低氮燃烧后与电泳废气、底漆、面漆喷漆废气一并收集后进入TA002有机废气处理系统(喷淋塔+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浓缩/脱附再生+催化燃烧),再经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清漆喷漆废气先经水旋装置处理,随后进入TA003废气处理系统(喷淋塔+干式过滤器+沸石转轮分子筛吸附+催化燃烧)处理后由20m排气筒(DA003)排放;食堂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器(TA004)处理后由专用管道引至楼顶DA004排气筒排放;危废暂存间废气经负压收集后引入TA005(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DA005排气筒(高15m)排放;污水处理站臭气通过管道引至临近绿化带,高于地面2m以上排放。 二、废水。厂区实行雨污分流。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预处理池处理后进入厂区废水总排口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生产废水、纯水制备浓水经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30m3/d,采用“调节池+气浮+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沉淀+碳滤砂滤”工艺)处理达标后,经厂区废水总排口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营山经开区第二污水处理厂。 三、噪声。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有效控制噪声污染。 四、固废。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规范项目固体废物的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按规范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必须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建立危险废物产生台账,转运危险废物时落实转移联单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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