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9月2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9月23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25日-2025年10月14日(10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17-2330299
通讯地址:南充市顺庆区涪江路19号南充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市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637000
2025年9月23日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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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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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半导体后端封装测试片及测试设备零部件 生产项目 |
南市环审〔2025〕65号 |
2025.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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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大庆油田营山6井零散气回收项目 (改扩建)项目 |
南市环审〔2025〕66号 |
2025.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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