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遏制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行为,及时发现固体废物非法倾倒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问题,有效化解环境风险隐患,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有关问题线索。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712月。

、征集问题线索范围和内容

(一)在路网交织、城乡结合、拆迁地块、行政交界和山边、水边、岸边等“三边地带”,以及河流湖泊、荒滩荒地、坑塘宕口、矿坑、溶洞、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林地等无人区域和生态敏感区域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

(二)非法排放、倾倒、利用、处置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铅蓄电池、废包装容器、废酸废碱、废有机溶剂等危险废物;

(三)通过暗管、渗井、渗坑、裂隙、灌注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以及向城镇污水管网排放、倾倒危险废物;

(四)非法转移、倾倒、处置锰渣、磷石膏、尾矿渣、水基岩屑、洗沙污泥、粉煤灰、炉渣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

(五)非法拆解处置报废机动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退役新能源设备、退役动力电池等废弃设备及消费品。

、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

南充12345政务服务热线

(二)来信举报

南充顺庆区万年西路118号(邮编637000),南充市生态环境局。

(三)网络举报

访问“南充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全国生态环境投诉举报平台

请广大公众积极提供以下详细信息:违法活动或相关线索的详细地点(能精确到村组和具体定位最佳),发生时间、违法个人或企业名称、具体违法行为描述(图文并茂最佳)等。

生态环境部门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各项权利。举报人反映的情况应当真实客观,并对其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奖励方式

对举报人提供的线索,经生态环境部门查证属实后,对符合举报奖励条件的,按照《南充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 管理办法(2024年版)》给予线索提供者奖励。

南充市生态环境局

2025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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