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第三十一项第7小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 公示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一项第7小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南充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5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26日至9月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南充市生态环境局提出。联系电话:0817-2666196;邮寄地址:万年西路118号南充市生态环境局。
附件: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一项第7小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南充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8月25日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一项第7小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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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任务 |
《南充市贯彻落实四川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任务清单》第三十一第7小项整改任务:高坪区万兴页岩砖厂涉嫌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烟气氧含量与空气相当,在线监测数据严重失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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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实施主体 |
高坪区党委和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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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目标 |
强化工业源大气污染防治,确保企业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按要求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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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时限 |
2025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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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
2025年6月底前,对高坪区万兴页岩砖厂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完成调查处理,并加强日常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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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1、2024年12月,高坪生态环境局对南充市高坪区万兴页岩砖厂进行现场检查、核查,发现该企业未完成CEMS技术指标及联网验收,停产后CEMS标记为停运未再使用,无法调查核实其在线监测系统的运维情况。 2、2026年6月11日,南充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该砖厂原址进行核查,确认该砖厂已于2025年6月底前完成产能压减,厂区设备已全部拆除。 3、2024年5月9日,南充市生态环境局对南充市高坪区万兴页岩砖厂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违法行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南环法高坪字〔2024〕050901号),对该公司处罚款33.1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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