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第三十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南充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5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26日至9月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南充市生态环境局提出。联系电话:0817-2666196;邮寄地址:万年西路118号南充市生态环境局。
附件: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南充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8月25日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项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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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任务 |
《南充市贯彻落实四川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任务清单》第三十项整改任务:2024年7月现场检查发现,嘉美环保有限责任公司运行不佳,异味扰民问题突出,本轮督察期间接到相关投诉共30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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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实施主体 |
高坪区党委和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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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目标 |
完成污水处理厂臭气整治,降低异味扰民情况,办理结果获得群众认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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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时限 |
2025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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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
加强执法监管,督导嘉美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按照环评要求落实接收外部污水的各项环保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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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1、高坪生态环境局加强执法监管、测管协同、科技赋能,2024年7月至2025年12月采取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方式检查30余次,开展监督性监测4次,利用激光雷达、便携式臭气检测仪等设备监测南充嘉美环保有限公司臭气排放情况20余次,全方位管控企业污染排放状况,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2、高坪生态环境局已责令南充嘉美环保有限公司按照环评要求落实接收外部污水的各项环保措施,经南充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6月16日现场核查,该公司已密封调节池并建立臭气收集管网,已安装臭气净化处理装置并投入使用,监测数据显示其出水水质、臭气排放浓度均达标。 3、该公司已对外接污水建立管理台账,2024年7月-2025年10月,该公司共接收并处置外接污水74234.38吨,日均152m³,未超过环评要求的1000m³/d接纳量。该公司2025年11月起停止接收外来废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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