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充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关于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 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6-06-18 16:24:59 |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委统一部署2025318日至418市委第六巡察组中共南充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开展了巡察8月26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共涉及两个方面16个问题。个月来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指示精神,始终以坚决的政治态度、有力的整改举措、扎实的工作作风推进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整改方向。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抓、从政治上改,多次组织召开局党组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指示精神、有关巡视整改规定及中省市有关巡视巡察会议精神,切实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时刻对标对表,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剖析根源、明确责任、强化举措,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二)压实主体责任,加强统筹协调部署。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及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巡察整改工作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直接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先后3次组织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切实做到全程紧抓推进、常态狠抓落实。局党组其他同志自觉履行“一岗双责”,主动认领问题,深入查摆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具体举措,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整改工作。

(三)坚持分类施策,推动问题真改实改。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对巡察反馈问题深刻剖析,研究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和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针对2方面16个问题,制定134条整改措施,细化形成可操作、可量化、可检查的工作台账。实行整改销号制度,建立巡察整改“建账、交账、督账、销账”闭环管理机制,确保完成的每项整改任务经得起检验。

(四)强化跟踪问效,提升整改工作质效。严格把控巡察整改时间节点,实行“一月一调度、每月要进度”的推进机制,持续加强对巡察整改进度、质量、效果的督导检查、跟踪整改。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开展同类问题排查整治,与污染防治攻坚有机结合,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抓落实,强化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实际成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上轮巡察反馈问题

1.整改主体责任扛得不牢。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专题党组会议学习中省市关于巡视巡察有关部署要求;二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三是将巡察整改纳入2025年度班子成员年度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内容;四是重点围绕西充河、流江河流域,积极谋划实施水环境治理及水生态修复项目,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十四五”以来,共谋划西充河流域项目5个、流江河流域项目11个进入中省项目库;五是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回头看”,重点对西充河、流江河流域排污口开展动态监管,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效;六是联合住建、经信部门开展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及问题风险排查,督促顺庆区政府加快推进西充河(顺庆城区段)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七是召开水质达标提升推进会,严格落实“周管控、周监测、周通报、周提醒”制度,2025年以来,累计印发监测周报50期、水质通报12期,针对部分国省考核断面水质波动预警提醒8次;八是全面贯彻落实“河长制”,积极配合市河长办巡河护河工作,督促属地政府落实专人对西充河、流江河垃圾漂浮物进行打捞,确保河道环境整洁。2025年,全市12个国省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率100%;九是2025年8月15日印发《关于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督查通报》(政务督查第33期),出台“1+1+N”站点领导包点制度;十是每日推送PM2.5刷色表,及时进行高值提醒、提出管控建议。发布每日、每周空气质量及大气污染防控情况,提醒属地及时进行问题整改。2025年以来,已发出日通报、周通报500余期;十一是2025年5月聘请第三方专家团队,实行站点分钟数据盯守、现场进行问题排查、开展污染源分析研判,并提出管控建议;十二是根据各县(市、区)已出台的秸秆焚烧分区管控情况,结合气象局提供的站点主导风向风速,对各县(市、区)分区管控划定范围提出了优化调整建议;十三是2025年11月20日,在局党组会议上组织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意见》;十四是完善党组成员党建联系点制度,做到基层党组织联系全覆盖;十五是制定了切实可行的2025年年度党建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要点、时间节点,有力有序推进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本轮巡察新发现的问题

2.传达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够及时全面。

整改情况:一是将二十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有关重要指示精神汇编成册,于2025年8月12日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并作专题交流讨论;二是定期梳理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最新著作,及时提请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班、专题研讨等安排学习;三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党组会的“第一议题”,重新调整办公室内部分工,已安排专人负责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组会“第一议题”的梳理和议题准备工作。

3.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还有差距。

(1)针对巡察反馈“推进美丽四川建设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自2025年起,以任务表格的形式明确各部门美丽南充建设年度任务;二是推动具体问题整改。①根据评估,我市不具备独立开展美丽乡镇建设试点的条件,《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要求“市县级党政机关和群团组织以及乡镇(街道)不开展创建示范活动”,国省已部署美丽城市、美丽乡村等工作,已涉及乡镇;②6月30日至7月4日,我局在雅安四川农业大学承办美丽南充建设专题培训,设置学员研讨环节,交流各地美丽建设的经验;③2025年12月24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公告,公布2025年“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名单(2025年第38号),我市阆中市成功入选;④经阆中十四届市委常委会第133次会议、十八届市政府第8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9月26日,阆中市人民政府印发《阆中建设美丽四川先行市实施方案(2025—2030年)》。三是阆中市已成功创成“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2)针对巡察反馈“推动生态文明改革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推进吉利四川商用车有限公司等企业申报环保绩效B级及以上工作,目前吉利四川商用车有限公司正在申报中,南充市嘉陵区李渡镇鑫达页岩机砖厂已通过要件审查;二是推进全市44家工业企业深度治理,明确每家企业的改造任务、责任单位、牵头领导及完成时限,形成重点企业深度治理改造调度表,并上墙,每月调度进度情况。目前,该任务已全部完成,淘汰了2蒸吨/小时及以下生物质锅炉9个,完成了2台35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完成了33个工业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项目;三是西充生态环境局已完成违规审批的12个建设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补办手续;四是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生态环境要素保障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行政审批系统在审批项目环评时,严格落实中、省关于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各项要求;五是通过公开选调、人才引进等方式为顺庆、阆中、蓬安充实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各1名;六是会同驻市监测站完成县级站监测业务培训3次,提升县级监测人员业务能力,并督促县级站逐步取消应急监测、执法监测等对外委托业务;七是会同市市场监督局对全市环境监测机构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

4.履行环委办职责还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南充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领域责任分工,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二是七届市委常委会第201次会议、七届市政府第130次常务会议已传达学习《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试行)》(会议纪要涉密),推动各地各部门形成知责明责、履责尽责的氛围;三是2025年4月29日召开市环委会;印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考核任务分解表等3张清单,并每月调度、双月通报;四是针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2025年7月31日,市政府组织召开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专题会议,会上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了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清单和2025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展表;10月13日,向局内部科室通报目标进度情况;11月19日,市政府组织研究全市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考核任务,会议通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11月28日,市政府组织专题研究目标考核任务完成情况,会议通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12月9日,向9县(市、区)印发考核任务提示函;五是印发《南充市烟花爆竹管控“一城一策”工作方案》,并持续贯彻落实中;11月18日,市政府组织召开了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限放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座谈会,对2026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提前作出安排部署;六是市公安局牵头制定了《南充市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方案》,明确了各相关单位在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宣传巡查等方面的职责,同时生态环境局等部门依据该方案要求制定了子方案;研究各县(市、区)烟花爆竹燃放管控通告并提出修改建议;七是目前未因烟花爆竹燃放出现污染天,未出现管控区域违规燃放问题突出的县(市、区)。

5.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

(1)针对巡察反馈“统筹党组会议不够精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议题审核与计划管理,严格控制议题数量和召开时间,自2025年9月28日整改方案印发后,目前已召开16次党组会议,除法定节假日和主要领导变动外,做到原则上每2周至少召开1次党组会,且所有党组会议题数量均不超过30个;二是规范会议记录与纪要撰写,指定专人使用专用记录本进行完整、准确记录,自9月28日整改方案印发后,召开16次党组会议均分别记录了每位班子成员关于决策类议题发言内容和“一把手”末位表态意见;三是严格会议纪要审核,会议纪要执行审核程序后,所有会议纪要均由办公室负责校核、分管领导审核、局主要领导审定后印发,确保纪要内容与会议记录一致,真实反映讨论全过程。

(2)针对巡察反馈“内控制度有漏洞、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中共南充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并形成《南充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并抓好落实;二是执行会议分类议事原则,提前对拟上会议题提出分类建议并报分管领导审核后,确定议题上会计划,2025年9月28日整改方案印发后,截至目前分别召开党组会议16次、专题会议2次;三是严格执行《南充市生态环境局工作规则》等文件规定,后续计划将需上会议题根据内容性质分别提交党组会或局务会传达审议,分别记录和印发会议纪要;四是规范会议记录,党组会、局务会由办公室牵头承办和分别记录,专题会议根据内容由对应科室(直属单位)牵头承办并记录。近期由办公室、法规和标准科根据会议内容分别起草2期专题会议纪要,使用专用的业务专题会议文号“南环专会”印发;五是修订完善《南充市生态环境局财务管理制度》,根据现行政策,删除原制度中“工作日之外的值班、工作日夜间值班发放值班补助”的内容,增加绩效管理等内容。今后,积极关注中省市政策变化,及时修订完善管理制度,避免类似制度漏洞问题再次出现;六是我局专家劳务费不再累计报销,分次报销,累计按月扣税。今后我局将更加细致严格执行、落实中共南充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

(3)针对巡察反馈“对派出局管理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启动交流方案,已全面排查梳理全系统任职时间超过5年干部名单,结合派出局工作实际和相关干部的岗位职责、工作经历、专业特长等,分批次分层级启动干部交流方案;二是严格落实干部交流长效制度,按照《南充市市直机关公务员转任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在同一职位工作时间较长的领导干部需进行交流或转任。同时设定任职提醒期,提前做好交流储备和规划,避免出现长期不交流的情况;三是拓宽干部交流渠道,积极与县(市、区)党委沟通协调,推荐优秀干部到其他政府部门工作。注重县(市、区)派出局之间交流轮岗,完善干部交流任职的保障机制;四是组织财务培训,将《预算法》《会计法》等作为培训内容,定期开展培训,解读最新财经政策、通报违规案例,强化工作人员的纪律意识;五是联动督导问题,2024—2025年已会同市财政局、驻局纪检组、市政府督查室等部门多次现场督导,不定期抽查县(市、区)项目实施情况,资金拨付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督促整改,2025年进行通报2次;六是2名新配备的班子成员于2026年2月27日到我局报道,考虑到目前班子配备和即将变化的情况,经向省厅干部人事处和市委组织部沟通报告,集体研究重新调整了目前班子成员分工,并明确了每名班子成员联系1—2个县(市、区);七是制定2026年班子成员年度调研指导工作计划,对派出局开展调研指导。

6.针对巡察反馈“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规范开展重要政策、重大活动、重点项目舆情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明确适用范围和评估程序等内容;二是2025年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2次,把意识形态工作同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环保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压紧压实责任;三是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局党组书记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局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管科室和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四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底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和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内容。

7.履行职责职能不够到位。

(1)针对巡察反馈“统筹大气治理存在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发挥环委办统筹协调作用,建立“领导包点、会商研判、预报预警、联合执法、约谈问责”5大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大气污染防治部门、属地联防联控、群防群控。二是每日推送PM2.5刷色表,及时进行高值提醒、提出管控建议。2025年以来,已发出日通报、周通报、月通报500余期,就秸秆焚烧管控、臭氧污染防控、扬尘污染等问题“点对点”印发提示(警示)函206份(部门58份、属地148份),开展约谈会8次,移交追责问责线索8起。会同公安、城管、住建、农业等部门成立联合督导组,分时段对烟花爆竹、秸秆焚烧、建筑工地等进行督导、帮扶;三是会同住建、城管等相关部门,集中力量、分阶段排查主城区建筑工地扬尘防治、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渣土车运输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并形成督查通报2期。依托“南充环保”智慧平台加强工地扬尘监管,实时推送工地扬尘告警信息,并形成问题处置情况通报1期;四是针对顺庆区共兴镇中兴砖场问题,责令该企业及时修复设备、清理积尘,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2025年4月8日检查发现问题后,企业当场修复降尘设备并正常开启使用,落实专人负责厂区清扫保洁,已完成整改。

(2)针对巡察反馈“部分国、省考断面水质长期不稳定”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重点围绕西充河、流江河流域,积极谋划实施水环境治理及水生态修复项目,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十四五”以来,共谋划西充河流域项目5个、流江河流域项目11个进入中省项目库;二是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回头看”,重点对西充河、流江河流域排污口开展动态监管,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效;三是联合住建、经信部门开展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及问题风险排查,督促顺庆区政府加快推进西充河(顺庆城区段)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四是召开水质达标提升推进会1次,分析研判西充河、流江河流域水质情况,安排部署重点工作;严格落实“周管控、周监测、周通报、周提醒”制度,2025年以来,开展现场帮扶20余次,印发监测周报50期、水质通报12期,针对部分国省考核断面水质波动预警提醒8次;五是全面贯彻落实“河长制”,积极配合市河长办巡河护河工作,2025年以来,已对西充河、流江河等流域现场巡河10余次,督促属地政府落实专人对西充河、流江河垃圾漂浮物进行打捞,确保河道环境整洁。2025年,全市12个国省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率100%,同比保持稳定。

(3)针对巡察反馈“推进净土攻坚还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关于做好当前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重点建设用地供地前开展土壤调查,并书面征求生态环境部门意见;二是每季度调度全市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情况,对于问题地块移交属地调查整改。2025年全市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三是每周调度高坪区老君冶炼厂地块土壤修复项目进度,目前,该项目已进入施工阶段。

(4)针对巡察反馈“农村污染防治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组织顺庆、仪陇完成《南充市猫儿山垃圾填埋场和仪陇县新政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污染防治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目前正全力推进后续工作;二是加强饮用水源保护,组织营山县对水质超标的老林镇双林场镇五社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了水源地地质背景调查,编制完成了《老林镇双林场镇五社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超标成因分析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经调查,老林镇双林场镇五社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总硬度、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超标主要原因为原生地质背景影响。截至目前,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地质背景超标除外);三是加强对畜禽养殖行业的监管,阆中市相关部门已督促指导阆中新六合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完成了对洪山镇得阳养猪场相关问题的整改。

(5)针对巡察反馈“执法办案存在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办案能力提升,加强执法办案业务能力培训,针对政治理论、法律法规、执法要点、案卷评查、装备运用等开展了执法业务技能培训,组织了岗位比武竞赛等活动;二是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工作流程的通知》,从立案、调查到结案,对行政处罚流程进行明确、规范;三是落实执法稽查制度,成立三个稽查工作小组,对南部等3个单位开展了执法稽查,从作风纪律、制度落实、现场执法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四是联合公安等部门,成功查获一起南部县金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非法利用危险废物案,推动行刑有效衔接;五是狠抓办案质量管理,加强案件审核把关,建立案件“三级联审制”,定期开展案件评查,对全市行政执法案件进行全面审核把关。

8.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5年1月23日召开全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总结上一年工作,安排部署2025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二是2025年7月7日,召开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政治生态研判工作会议,听取全系统政治生态情况汇报,市局党组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派出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对研究部署下步工作;三是涉及相关主题教育、专项整治的工作资料,已及时提交有关会议研究审议;四是班子成员对照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清单,已对分管领域相关人员开展廉政谈心谈话,及时了解分管科室(直属单位)人员的工作进展情况和思想状况;五是完善党员干部因私出国(境)报批制度与证件管理制度,实行证件集中保管、全流程审批,建立动态更新台账;六是安排专人建立党员干部因私出国(境)台账,做好登记、审核和跟踪,确保信息完整、准确;七是2025年,驻局纪检监察组与市局党组联合召开警示教育会,通报近五年案件查办情况,深刻剖析全市生态环境系统7个典型案例,强化用身边案身边事警醒身边人,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八是及时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学习市纪委和驻厅纪检监察组典型案例通报,编印纪律宣传教育学习资料6期,通过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教育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九是2025年以来,根据监督执纪情况,发出工作提示函13期,督促修订完善制度16项,对派出局班子成员、市局中层干部开展廉政提醒谈话50余人次,开展干部任职、入职谈话100余人次,压紧压实岗位监管责任,强化日常监督,从源头防范廉政风险。

9.工作作风不够严实。

整改情况:一是制发《生态环境信访事项办理指南》《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信访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信访群众满意度的十二条措施》等相关文件,进一步提升信访办理质效;二是建立并落实季度环境信访形势分析制度,每个季度通报全市生态环境信访受理、抽查和群众满意度情况,同时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三是市、县生态环境局均落实专人负责“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和“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管理,确保信访件及时受理和回复;四是制定印发《南充市生态环境系统2025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并严格按照工作要点、时间节点推进工作任务;五是局党组已于2025年4月25日给予相关同志政务警告处分;六是坚持以案促改,持续深化干部作风集中整治,机关纪委联合人事科、驻局纪检监察组采取明查暗访、专项检查等多种形式,对干部作风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并印发督查通报2期。

10.落实厉行节约精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已进一步规范公务派车管理,对异地参加会议或培训时间超过一天,要求送达后及时返回单位待命,待会议或培训结束再派车接回;二是对因工作任务调整或天气等原因确需变更或退票的,均要求其在报销费用时附书面说明,详细说明原因;三是严格执行了机票退票或变更产生费用的审批程序。折损费用在500元以内的,需报分管领导审批;折损费用超500元的,需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批。

11.执行财经纪律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南充市生态环境局财务管理制度》;二是规范老干部活动经费报销管理流程,人事科负责配合老干部制定活动详细方案(含经费预算),报经单位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再组织开展相关活动。活动结束后人事科配合老干部整理提供活动方案、参与人员签到表、报销票据,由科技与财务科对照活动方案的经费预算,严格审核后报销;三是关于“支运动服费”的问题,经核查,2023年11月所支的11384元是用于购买各派出局参赛人员的运动服,因不符合相关规定,已由各派出局工会将费用缴回市局账户,现已完成整改;四是针对“2024年12月支付劳务费没有领取人员签字”的问题,已联系两名以上参与面试组织的工作人员出具书面证明,详细说明劳务情况及未签字原因,作为报销依据,与银行转账信息共同佐证支付的真实性;五是按照新修订的《南充市生态环境局财务管理制度》,加强报销审核管理,必须凭劳务人员领取单报销;六是经核查,2024年11月和12月工会支慰问费、误餐补助均有发放表册及领导签字,但工会会计在装订凭证时未装订,现已将发放表册等有关资料装订进凭证,完成整改;七是经核查,2024年12月尾气中心报销非道路项目款分为两笔支付,支付报销资料全部附在14号凭证后,因工作人员疏忽,记账时未在34号凭证上备注原始资料所在凭证。目前,已手动备注,今后将更严格细致的进行账务处理,提高会计资料质量,确保会计报表、账簿等资料明白可查;八是严格票据审核,重点核查开支合规性、票据真实性、金额准确性及审批流程完整性,严格财务票据附件审核,附件不齐全一律不予报销;九是若遇已签订合同单位更名的情况,要及时签订补充合同,按照新修订的《南充市生态环境局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严格合同管理,支付时必须发票、合同等名称一致才能支付;十是督促未办理公务卡的13名干部职工限时办理公务卡。

12.工程项目实施存在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南充市生态环境局非限额招标采购项目内部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对非限额招标采购项目规范化管理,确保决策程序规范,实施过程公开、公平、公正;二是完成关于“消防系统提升改造项目资质审核不严”问题的调查复核,并由专家出具调查复核报告;三是今后类似项目的承建方资质认定严格执行项目采购报名资格审查制度,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审查和业务科室审核机制,必须以法定行政机关颁发的资质证书原件或官方查询平台核验结果为准,目前尚未实施同类项目;四是今后在项目招标采购过程中,对类似资质异议或投诉,将启动专项调查核实程序,调查结论需经集体研究决定,并完整留存所有审核、调查、决策记录,确保流程合规、责任可溯,目前尚未发生类似项目的资质异议或投诉;五是组织学习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与财政部门和代理机构沟通,积极配合做好专家抽取工作,在以后的抽取专家过程中,明确专家的专业类别,确保专业匹配;六是严格审核把关,专家名单生成后,需由业主代表和代理机构共同签字确认,坚决杜绝专家专业不匹配的情况再次发生;七是会同代理机构对2024年实施的“环境空气质量感知能力现代化建设项目(走航车监测系统)”进行自查,已对相关情况出具说明;八是组织学习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提升采购能力和水平。同时,严格执行国、省、市及局内有关采购活动各项规定。

13.履行党建责任不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1月20日,在局党组会议上传达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今年已召开2次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二是拟将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和听取班子成员报告党建工作情况列入2026年党建工作要点,并及时提醒局党组和班子成员抓好落实;三是各支部已传达学习《四川省机关党建“三级五岗”责任清单》,熟知责任范围和具体要求,确保党建工作责任落到实处;四是定期对支部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及时反馈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

14.机关党委履职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机关党委已对2019年至2024年期间有关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二是2025年6月25日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共南充市生态环境局新一届机关委员会和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三是印发《南充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党委委员分工及主要职责》,并按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四是印发《关于调整党组书记及班子成员党支部工作联系点的通知》,调研指导党支部工作,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问题;五是机关党委已开展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听取所属党组织书记工作汇报;六是明确2名机关党委委员分别兼任会计和出纳,严格执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管理的规定》要求,按标准、按规定时间及时足额收缴党费,建立账务处理台账,每年公开党费收支情况;七是定期对支部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将“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党建工作纳入检查内容,并及时通报检查情况,督促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积极学习掌握支部党建工作知识,切实履行职责;八是制定机关纪委年度工作计划,并上报工作总结,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抓好监督、执纪、问责等有关工作;九是明确1名局机关党委委员联系退休支部,帮助退休支部加强班子建设、思想建设和制度建设,指导完善工作资料。

15.基层党支部建设较为薄弱。

整改情况:一是机关党委已对机关支部和执法支队支部时任书记进行提醒谈话;二是组织各支部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四川省机关党建“三级五岗”责任清单》,提高党务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督促各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坚持常态规范开展,丰富内容形式和活动载体,提升组织生活会质效;三是党支部做好工作统筹安排,及时提醒党组成员参加组织生活会,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相互教育、相互警醒、相互帮助的效果,并安排专人做好相关会议记录;四是对支部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对新发展党员材料加强预审把关,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16.选人用人存在薄弱环节。

(1)针对巡察反馈“干部选任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核实历史材料,形成问题台账,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加强对相关要求的学习,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范干部选任动议流程,确保动议过程合规、可追溯;三是严格执行干部任免报告制度,在党组会研究干部任免前向市委组织部沟通报告,说明任免理由、拟任人选基本情况及相关程序履行情况,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方可研究干部任免事宜。

(2)针对巡察反馈“干部选任基础工作不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核实历史材料,形成问题台账,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规范选任工作资料管理。按考察阶段分类明确需收集归档的材料,包括谈话推荐记录、推荐结果汇总表等谈话推荐相关资料,驻局纪检监察组与单位主要负责人双签字的廉政意见、任前公示结果报告,以及考察对象本人签字的干部任免审批表等核心材料,明确每类材料的格式要求和收集节点,确保资料收集无遗漏;三是落实资料收集审核双责任,实行“谁经办、谁负责”“谁审核、谁把关”的责任机制,由考察组指定专人担任资料管理员,全程负责考察期间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初步审核,对缺失的材料及时提醒补充;考察结束后,对全套材料进行二次审核,重点核查是否存在材料缺失、签署不全等问题,形成闭环管理;四是开展干部档案专项清查整治,对全体干部档案进行全面梳理,重点核查“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关键材料的完整性,以及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是否存在涂改,学历、党员身份、入党时间、参工时间等信息是否准确一致。已完成全系统干部人事档案复核工作,并形成认定建议,大部分缺失资料已完成收集,对于确实无法弥补的资料进行登记备案。我局将持续加强对人事档案规范管理,动态核查、实时更新,确保人事信息实时匹配、完整可溯。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历次全会精神,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全面深化生态文明改革,建立健全巡察整改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不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推动南充生态环境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深化政治建设,在旗帜鲜明讲政治上持续用力。着眼南充生态环境事业长远发展,坚决履行好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务实高效的措施常态化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引领带动党员干部持续深学细悟力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不移践行“两个维护”,牢牢把握“国之大者”,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做到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增强慎终如始抓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二)深化常态长效,在推动问题整改落实上持续用力。坚持分类施策抓整改,对集中整改阶段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不定期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边改边犯、反弹回潮;对集中整改阶段出台的政策、制度和规定,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落地生根、见到实效。对需要持续推进的整改任务,压实责任链条,加强难点攻关,强化督促调度,确保整改到位。坚持标本兼治抓整改,在解决共性问题和深层次问题上持续用力,对点上具体问题,从面上开展排查整治,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对反复出现的问题,从政治生态上查找根源,从制度上分析原因,从机制上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对深层次问题,研究制定具有建设性、长远性、综合性的政策举措,持续破除制约生态环境保护事业改革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改彻底、改到位,将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实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三)深化党建引领,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上持续用力。持续加强局党组班子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带头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进一步鲜明选人用人导向,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认真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持续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健全党建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制度,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强化政治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健全完善局党组与驻局纪检监察组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联合监督执纪等机制,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格局,持续支持驻局纪检监察组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持续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隐形变异,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17—2237659;电子邮箱:245630274@qq.com。

中共南充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6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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