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角108井试采及角108井至角76井连接管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角108井试采及角108井至角76井连接管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17日至2025年6月23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17-2330299
地址:南充市顺庆区涪江路19号南充市政务服务大厅三楼市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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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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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角108井试采及角108井至角76井连接管道工程 |
南充市西充县罐垭乡 |
洛克石油(成都)有限公司 |
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南充市西充县罐垭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试采井站工程和管线工程。角108井为试采井,属于不含硫致密气井,设计试采规模为50×104Nm3/d,试采井站工程包括新建1套(高压+中压)管汇撬,1套试采一体化撬(试采处理能力50×104Nm3/d),1套单井测试一体化撬(试采处理能力30×104Nm3/d),1套燃料分离器橇,1套放空火炬系统,1套计量管汇橇,1套清管、出站阀组橇及其他配套设施;管线工程包括新建角108井至角76井管道连接处集气管线,长度约为4.034km。 |
一、废水。项目场站为无人值守站,项目废水主要为气田水、放空分离液。气田水进入污水罐进行储存(50m3),放空分离液暂存于放空分液罐中,定期通过罐车转运至角37井回注。 二、废气。正常工况时,致密气处于完全密闭系统内,试采输气管道在正常工况时无废气产生和排放。试采一体化撬和测试一体化撬水套炉废气由设备自带的排气筒排放。井站设备检修及事故排放的少量天然气依托井站28m高放空立管燃烧后高空排放。 三、固废。项目不设危废暂存间,场站每次进行清管、除渣等维护措施后,将产生的危险废物一并运走统一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单位进行处置。 四、噪声。营运期场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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