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龙岗9井站工艺设施安全隐患治理试采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龙岗9井站工艺设施安全隐患治理试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12日至2025年6月18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17-2330299
地址:南充市顺庆区涪江路19号南充市政务服务大厅三楼市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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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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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龙岗9井站工艺设施安全隐患治理试采项目 |
南充市仪陇县 |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南充分公司 |
四川省立诚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位于南充市仪陇县马鞍镇千垭村一社。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已建分子筛脱水橇1座、发电机组撬1座,原位置新建分子筛脱水橇1座,新建10kV线路500m,站外设容量30kVA柱上变电站1座;配套电气、自控、土建等,原试采规模为2.0×104m3/d,副产凝析油0.01m3/d(3.65m3/a),本次工程不改变其试采规模。 |
一、废气。项目所有生产过程均在高压密闭环境下实施天然气的闭路处置,工艺管道、设备区等存在一定量的逸散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井站设备检修及事故排放的少量天然气依托井站已建20m高放空立管燃烧后高空排放。 二、废水。项目再生气分离液、放空分离液分别依托站内已建气田水罐、放空分液罐暂存,定期交由废水拉运单位拉运至合川101井回注;待龙岗172气田水回注站投运后,拉运至龙岗172气田水回注站或其他具备回注能力的回注站进行回注。值守人员生活污水由站内已建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拉运至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控制流速等措施,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四、固废。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规范项目固体废物的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按规范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必须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建立危险废物产生台账,转运危险废物时落实转移联单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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