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时间:2023-05-31 11:15:24 |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南部县浩建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经查,你(单位)委托成都欣天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浩建机制木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依法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南市环改字[2023]9,责令你(单位)立即改正。

因无法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相关文书,现依法予以公告送达。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上述文书正本,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南充市生态环境局508

联系电话:2666196

附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南市环改字[2023]9号).pdf



南充市生态环境局

2023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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