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南部县浩建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经查,你(单位)委托成都欣天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浩建机制木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依法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南市环改字[2023]9号),责令你(单位)立即改正。
因无法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相关文书,现依法予以公告送达。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上述文书正本,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南充市生态环境局508室
联系电话:2666196
附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南市环改字[2023]9号).pdf
南充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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