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充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技改项目审批决定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2月1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3日-2023年2月16日(10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17-2668923
通讯地址:南充市顺庆区万年西路118号南充市生态环境局
邮编:637000
2023年2月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中航工业南充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南充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技改项目 | 南市环审〔2023〕9号 | 202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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