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1月3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时间:2023-01-31 09:09:57 |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130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131日-2023213日(10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17-2668923

通讯地址:南充市顺庆区万年西路118号南充市生态环境局

邮编:637000

202313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乙炔尾气综合利用项目

南市环审20238

2023.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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