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非道路移动机械车辆排放污染物检测服务磋商邀请公告

时间:2022-11-23 09:16:42 |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项目为南充市生态环境局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要求,拟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检测检验机构组织实施项目相关的检测服务,现南充市生态环境局2022非道路移动机械车辆排放污染物检测服务采用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南充市生态环境局2022非道路移动机械车辆排放污染物检测服务

二、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三、预算金额:200000.00(每台非道路移动机械车辆检测上限单价为400元/台,预计检测约500台次,具体以实际发生进行结算。)

四、采购项目需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四川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精神,进一步防治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加强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大力保障公众健康现拟开展2022非道路移动机械车辆排放污染物检测服务工作,并对作业单位进行采购为采购人提供更便捷、更高效、更规范、更放心并具有合理性和合规合法性的检测服务本项目为1个包。具体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五、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采购采取方式1 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方式 1(公告方式):本次比选邀请在南充市生态环境局官网网站(http://hjbhj.nanchong.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方式 2(书面推荐)通过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各自出具书面推荐意见,推荐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方式 3(供应商库随机抽取)通过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供应商。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进行采购,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响应

(三)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计量认证证书

(四)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

1.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

2.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

3. 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

七、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一)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 的 要 求 , 采 购 人 将 通 过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本项目资格审查截止之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及内容提供整体设计、规划编制、项目预算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八、供应商资格审查:

供应商资格由磋商小组进行审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数量采用合格数量制,即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资格审查后,凡符合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均进入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终止。

九、磋商文件获取时间:

磋商文件自2022年1125日至2022年12109:30-11:30,14:30-17:30获取,(磋商文件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十、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地点:

(一)获取方式:

1. 现场获取:供应商于有效的报名时间内在南充市生态环境局(地址:南充市顺庆区万年西路118号)获取,获取采购文件时供应商经办人员现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需注明供应商名称、被介绍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的姓名、联系方式、招标文件收件邮箱、具体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如有)、办理事项内容或授权范围、报名时间等内容)、授权代表身份证(验原件,留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项目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该附件不作为采购文件内容仅作为报名资料,此表可提前准备也可现场填写);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验原件,留本人签字的复印件)、项目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该附件不作为采购文件内容仅作为报名资料,此表可提前准备也可现场填写)

(二)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如实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参与招标事宜造成的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责任。若投标人需变更报名信息,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前联系采购人重新登记。

(三)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若有澄清或者修改的,以信函、电子邮件、短信提示等其中至少一种方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报名成功的供应商(需要纸质文件的投标人自行到南充市生态环境局(地址:南充市顺庆区万年西路118号)领取)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十一、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120509:00(北京时间)。

十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南充市生态环境局(地址:南充市顺庆区万年西路118号)

注: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小时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其他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

十三、文件接收时间:

(一)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2120508:30(北京时间)

(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120509:00(北京时间)

十四、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120509: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五、磋商地点:南充市生态环境局(地址:南充市顺庆区万年西路118号)

、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充市生态环境局

通讯地址:南充市顺庆区万年西路118号

人:金先生

联系电话:18783977733

南充市生态环境局

2022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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