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2024年3月大气帮扶期间典型案例
一、基本案情
南充市某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位于南充市顺庆区李家镇,主要从事一般固体废物回收利用。该公司在嘉陵区七宝寺村建有固废中转站,占地1亩,目前该公司业务为回收国能南部生物发电有限公司生产产生炉渣。2023年12月25日南部生态环境局检查发现南充市某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在南部县大王镇南阳庙村2社窝儿地堆放炉渣,堆放处无厂房,地面未硬化,炉渣未覆盖,也未设置围挡。
二、查处情况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2023年12月26日,南充市南部生态环境局对该企业进行了立案调查。2024年2月21日,南充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项对该企业下达《处罚决定书》,处罚金额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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