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商务局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公示
现将南充市商务领域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公示如下。
附件:1. 南充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表(2025年度)
2. 南充市商务局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表(2025年度)
南充市商务局
2024年12月25日
附件1
南充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表(2025年度)
填报单位:南充市商务局 填报时间: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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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计划编号 |
任务 名称 |
抽查 类型 |
抽查对象 |
发起 部门 |
参与 部门 |
抽查比例(数量) |
检查方式 |
实施层级 |
起止时间 |
抽查事项 |
|
1 |
新车销售市场监管检查 |
汽车流通市场抽查 |
汽车销售经销商 |
市商务局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6% (6) |
现场检查 |
市级 |
2025年2月—11月 |
相关信息公示、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限定相关产品提供商和售后服务商、核实登记消费者有关信息、签订销售合同、如实开具销售发票、备案及报送信息等情况,年度报告公示信息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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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二手车交易市场监管检查 |
汽车流通市场抽查 |
二手车交易市场和二手车经营主体 |
市商务局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4% (6) |
现场检查 |
市级 |
2025年2月—11月 |
二手车企业备案情况,年度报告公示信息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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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有关情况监管检查 |
汽车流通市场抽查 |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 |
市商务局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 |
50% (2) |
现场检查 |
市级 |
2025年2月—11月 |
是否如实记录本企业回收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等主要部件的数量、型号、流向等信息;是否出售不具备再制造条件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和不能继续使用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以外的零部件。是否存在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及污染环境等相关行为,是否规范使用《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
|
4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监管检查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抽查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 |
市商务局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南充市税务局 |
3% (5) |
现场检查 |
市级 |
2025年2月—11月 |
发卡企业备案情况、单用途卡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状况,年度报告公示信息检查,纳税人(扣款义务人)税收缴纳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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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上述为示例,请参照填写。 2.抽查时间必须填写到月份,抽查结束时间在11月底以前。 3.各部门主动发起的联合抽查计划不得少于一次。 4.编制时请依据《南充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四版)》。 | ||||||||||
附件2
南充市商务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表(2025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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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计划 编号 |
抽查计划 名称 |
抽查类型 |
抽查比例(数量) |
抽查事项 |
抽查对象 范围 |
实施层级 |
抽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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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商务领域经营者使用、报告一次性塑料制品监管检查 |
一次性塑料制品 |
22% (40) |
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情况,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情况等 |
商品零售、电子商务、餐饮、住宿、展览市场主体 |
市级 |
2025年2月—6月(上半年) |
|
2025年7月—11月(下半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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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对外劳务合作企业的监管检查 |
对外劳务合作企业日常经营情况 |
100% (1) |
正常营业情况检查 |
对外劳务合作企业 |
市级 |
2025年2月—11月 |
|
3 |
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监管检查 |
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经营者收购和销售旧电器电子产品的日常监管 |
10% (2) |
正常营业情况检查 |
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经营者 |
市级 |
2025年2月—11月 |
|
4 |
家庭服务机构的监管检查 |
家庭服务机构日常经营情况 |
13% (5) |
家庭服务机构日常经营情况 |
家庭服务机构 |
市级 |
2025年2月—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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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上述为示例,请参照填写。 2.抽查时间必须填写到月份,抽查结束时间在11月底以前。 3.编制时请依据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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