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商务局关于参与汽车以旧换新公证摇号中签申请消费者申领补贴相关事宜的温馨提示

时间:2025-12-24 16:32:58 | 来源:市建科

广大消费者:

根据《四川省商务厅关于优化调整2025年四川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领资格公证摇号相关规则的公告》,并结合我市汽车以旧换新工作实际,在本年度汽车以旧换新即将收尾之际,特温馨提示如下。

一、参与第一轮至第三轮公证摇号中签的个人消费者

对参与第一至第三轮公证摇号并中签的消费者(相关名单见附件),如已按期提交申请,应当及时关注审核进度;如需修改或补正申请资料的,须于2025年12月31日(包含当日)前通过原渠道提交。请购车者务必高度重视,及时关注自己的申请审核进度,如被人工审核退回须及时补正资料和再次提交,并为自己预留足够的再次修改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视为放弃补贴申请。

二、参与第四轮至第七轮公证摇号的个人消费者

(一)后续公证摇号时间

截至目前,服务平台上原有的第一轮至第三轮报名信息已自动失效,并已于2025年12月7日10:00开放了报名通道,报名通道会在每轮公证摇号前两日的10:00关闭,在公证摇号当日的10:00重新开放(最后一轮除外)。目前,已于2025年12月12日、2025年12月19日完成了第四轮、第五轮公证摇号,相关中签名单已于蜀都公证官网公示;后续将于2025年12月26日和2026年1月5日分别开展第六轮和第七轮公证摇号,公证摇号时间为当日10:00。

特别提醒,鉴于已提交的置换更新补贴申请资料须通过“四川省汽车置换更新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机审核验通过后,才能进行公证摇号,请相关个人消费者尽早提交补贴申请资料,并及时关注和处理服务平台机审核验结果信息,如果申领订单被机审退回,请认真检查自己的申请资料,及时修改且服务平台会对机审退回申请单安排一轮人工复核,复核后,如果资料正确那么会审核通过;如果资料不正确,那么就依然是退回状态,请自行及时补正资料后再次提交或联系服务平台人工客服(电话:400—140—2188)核实后处理。

(二)汽车置换更新第四至第七轮公证摇号参与条件

参与第四轮至第七轮汽车置换更新公证摇号的个人消费者,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是本人所购买的新车应取得四川省内《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且发票开具时间在2025年10月18日(含当日,下同)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并在2025年12月31日前在四川省内登记上牌。二是本人所转让的旧车应取得《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完成转让登记手续,相应发票开具时间和转让登记时间均应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三是本人所购置的新车和转让的旧车符合四川省2025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的其他条件。四是已通过懂车帝APP服务平台提交了真实完整清晰的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申请资料,并通过了服务平台机审核验。

(三)汽车报废更新第四至第七轮公证摇号参与条件

参与第四轮至第七轮汽车报废更新公证摇号的个人消费者,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是本人所购买的新车应取得四川省内《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且发票开具时间在2025年10月18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并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机动车登记证书》。二是本人所报废的旧车应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三是本人所购置的新车和报废的旧车符合四川省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其他条件。四是已通过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微信小程序提交了真实完整清晰的报废更新补贴申请资料。

三、修改或补充提交补贴申请资料的时限

公证摇号中签人应及时关注补贴申请资料审核进度。第一轮至第三轮的中签人如需修改或补充提交申请资料的,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通过原渠道提交;第四轮至第七轮的中签人如需修改或补充提交申请资料的,须于2026年1月20日前通过原渠道提交。逾期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视为放弃补贴申请。

参与第四轮至第六轮公证摇号未中签的个人消费者,自动累积转入下一轮公证摇号,无需重复报名。摇号中签人与补贴申领人应为同一位消费者。

本提示未尽事项,按照《四川省商务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2025年四川省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和〈2025年四川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商资流〔2025〕3号)、《四川省商务厅关于优化调整2025年四川省汽车和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的公告》(2025年10月16日发布)和《四川省商务厅关于2025年四川省汽车和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资格调控有关事宜的公告》(2025年10月27日发布)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提示由南充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附件:2025年汽车置换更新第1至3轮中签名单汇总(南充市)



南充市商务局

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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