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商务局关于落实2025年四川省汽车和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申领资格调控有关事宜的特别提示
广大消费者:
2025年10月18日(含当日,下同)起,四川省实施了汽车和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申领资格调控,市商务局及时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上转发了《四川省商务厅关于优化调整2025年四川省汽车和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的公告》(2025年10月16日发布)、《四川省商务厅关于2025年四川省汽车和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资格调控有关事宜的公告》(2025年10月27日发布),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2025年10月17日前购车申领补贴资金的消费者
对在2025年11月10日前已提交申请资料但被退回修改补正信息的消费者,请务必于2025年12月10日前在申报平台上完成信息补正并提交上传资料。逾期平台不再受理,视为放弃补贴申请。因此,请购车者务必高度重视,每天关注自己的申请审核进度,如被退回要及时修改补正和信息提交,并为自己预留足够的再次修改时间。
二、2025年10月18日后购车申领补贴资金的消费者
对于通过参与公证摇号获取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资格的消费者,请务必按照《四川省商务厅关于2025年四川省汽车和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资格调控有关事宜的公告》的相关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一)汽车置换更新,再次重点提示以下事项:
1.自2025年10月28日15:00起,个人消费者可通过懂车帝APP“四川省汽车置换更新服务平台”的“报名通道”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参与公证摇号。
2.摇号中签人与补贴申领人应为同一位消费者,其购置的新车应取得四川省内《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且发票开具时间在2025年10月18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
3.要在我省登记上牌,同时相应新车和旧车须符合四川省2025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的其他条件。
4.中签人应于公证摇号中签名单公布之日起20日内,提交完整的补贴申请资料,逾期视为放弃补贴申领资格。
5.已按期提交申请的置换更新的中签人,应及时关注审核进度,如需修改或补充申请资料的,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通过原渠道提交。逾期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视为放弃补贴申请。
(二)汽车报废更新,须重点把握以下事项:
1.购置的新车取得四川省内《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且发票开具时间在2025年10月18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同时已通过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微信小程序提交完整报废更新补贴申领资料的个人消费者参与公证摇号。
2.摇号中签人与补贴申领人应为同一位消费者,其相应新车和旧车还须符合四川省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其他条件。
3.已按期提交申请的报废更新补贴摇号中签人,应及时关注审核进度,如需修改或补充申请资料的,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通过原渠道提交。逾期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视为放弃补贴申请。
三、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的商家和消费者
(一)补贴资金调控。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0月17日期间,未享受补贴的个人消费者,自2025年10月18日00:00起,可在“四川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填写个人相关信息报名,报名通过后参与领券。2025年10月31日开始,隔周星期五10:00采取个人消费者领取资格券的方式,确定补贴申领资格。资格券实行总量控制,领完即止。
(二)申报参与流程。已领券的个人消费者持服务平台生成的二维码,在7日内(含领券当日)到参与以旧换新活动的电动自行车销售主体交旧购新,逾期二维码失效。以旧换新补贴通过抵减新车销售价款的方式,由相关销售主体垫付。已领券的个人消费者仅能享受一次补贴;未领到券的个人消费者可参与后续领券。
(三)资料提交时限。相关电动自行车销售主体应于个人消费者领券当日起7日内,将完整的补贴申请资料提交至服务平台,逾期不予受理。已按期提交申请的销售主体,应及时关注审核进度,如需修改或补充申请资料的,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通过原渠道提交。逾期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视为放弃补贴申请。
以上提示事项,按照《四川省商务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2025年四川省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和〈2025年四川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商资流〔2025〕3号)、《四川省商务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2025年四川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商资流〔2025〕4号)、《四川省商务厅关于优化调整2025年四川省汽车和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的公告》(2025年10月16日发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南充市商务局
2025年11月1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