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商务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市拍卖企业核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3-22 15:01:01 | 来源:市建科

为规范拍卖经营活动,维护拍卖行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商务部《拍卖管理办法》以及省商务厅关于拍卖企业核查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2023年度全市拍卖企业核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对象

注册地在四川省南充市内,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备案的拍卖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二、核查内容

(一)拍卖企业经管活动管理情况

1. 本年度是否被市场监管部门纳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是否被有关部门行政处罚;

2. 是否存在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变更注册登记项目后,未报省商务厅核准变更相关事项和换发《拍实经营批准证书》的情况;

3. 是否存在拍卖企业及分公司申请取得从事拍卖业务内许可后连续6个月无正当理由未举办拍卖会或没有营业纳税证明的情况;

4. 是否符合有至少一名拍卖师的条件;

5. 拍卖企业开展拍卖活动是否遵守《拍卖管理办法》中拍卖活动相关规定,有无下列行为:

(1)出租、擅自转让拍卖经营权;

(2)雇佣未依法注册的拍卖师或其他人员充任拍卖师主持拍卖活动的;

(3)违反《拍卖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拍卖前违规进行公告或展示的。

6. 是否在全国拍卖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中及时、准确、完整地报送拍卖企业开展经营活动的月报信息;

7. 是否存在非法集资,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拍卖企业从业人员管理情况

1. 主持拍卖活动的拍卖师是否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联合印制的,由中国拍卖行业协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

2. 拍卖师是否在一个拍卖企业注册执业且有无以其个人身份在其他拍卖行兼职,或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借予他人或其他单位使用;

3. 拍卖师是否存在在非法拍卖机构执业或主持拍卖活动的情况;

4. 拍卖师变更执业注册单位的,是否向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办理了注册变更手续。

三、拍卖企业需提交的核查材料

(一)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在“基础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页面,分别截图并打印本企业信息;

(二)拍卖企业年度自查报告(应包括上述经管活动管理、从业人员管理等方面内容);

(三)拍卖企业年度财务报表;

(四)拍卖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

(五)《拍卖经管批准证书》副本原件(不装订在资料内);

(六)拍卖企业连续6个月开展拍卖业务的证明材料(媒体公告、拍卖成交确认书的复印件等);

(七)营业纳税证明;

(八)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九)拍卖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及中拍协网站企业注册拍卖师列表截图;

(十)全国拍卖行业管理平台企业2023年度月报填报情况截图。登录全国拍卖行业管理系统(ecomp.mofcom.gov.cn),在“月报管理一企业月报情况一企业月报情况列表(2023年)”页面,分别截图并打印。

(十一)拍卖企业承诺函,承诺所提交的相关核查材料均真实有效。

所有的核查材料均加盖企业鲜章。

四、注意事项

(一)对核查中发现有拍卖企业及分公司申请取得从事拍卖业务的许可后6个月无正当理由未举办拍卖会或没有营业纳税证明的,将按规定收回《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二)若《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副本“年度监督核查记录”不足两个空白格,请及时到南充市商务局法规信访审批科(顺庆区玉带中路一段33号)更换批准证书后再参加年度核查。

(三)请拍卖企业务必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市商务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拍卖企业进行现场核查。

请拍卖企业按照上述核查内容准备自查报告及相关核查材料,并将所有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后(一式两份),于2024年4月10日前报南充市商务局市场体系建设科,市商务局将对所有材料核查后报省商务厅。

联系人:周宇、李雨佳;联系电话:0817—2320881;

联系地址:顺庆区玉带中路一段33号。


附件:拍卖企业基本情况表


南充市商务局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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