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4年8月27日在南充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南充市审计局局长 陈 斌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一年来,全市审计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1558”工作思路,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重大政策落实、财政资金使用、国有资产(资源)管理、重点民生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和风险防控等关键领域,开展研究型审计,切实维护财经纪律,推进治理效能提升,充分发挥审计的监督保障、规范促进、决策参谋作用。
审计结果表明,全市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市人大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措施,加强重点支出资金保障,全市经济在攻坚克难中平稳运行,为南充现代化建设提供了经济支撑。
——财政保障能力持续增强。强化执收单位协同联动,推动税收和非税收入“颗粒归仓”,2023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较2022年增长38.0%;积极争取中省各项转移支付,到位资金居全省前列;坚决贯彻“党政机关要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不断优化支出结构,持续压减一般性支出,切实将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关键处。
——积极财政政策持续加力。出台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财政激励政策措施,支持做大经济总量和投资增量;全年办理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23亿元,惠及市场主体21.5万户次;争取新增专项债券112.2亿元,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持续拉动有效投资;发挥财政资金激励引导作用,聚焦重点领域开展促销活动,助推消费恢复提振。
——重点保障水平持续提高。积极推进30件民生实事,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民生支出占比67.0%;积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安排资金25.7亿元持续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政府签订的重大项目协议,市级兑现奖补资金1.1亿元;统筹安排省市工业发展类奖补资金1.5亿元,支持企业转型升级、扩大发展。
——审计整改成效持续巩固。把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与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摆在同等重要位置一体推进。对上一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通过压实各地各部门(单位)整改主体责任、向整改不到位单位发敦促函等方式,做细做实问题整改。至2024年7月,上一年度审计发现的各类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整改金额28.7亿元,制定完善相关制度29项,追责问责30人。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主责主业,不断拓展审计的广度、深度和精度,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重点审计了市级预算执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高坪区2022年度财政决算、部分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以及政府采购等方面的情况。
(一)市级财政管理审计
市财政局等部门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措施,加强资源统筹,加大重点支出保障力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较好,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1.部分预算编制不够精准科学。一是2023年,市财政局调整预算编制的切块农林水支出25,500万元,实际下达19,289.9万元,占预算的75.7%。二是截至2023年末,因人员变动未及时调整预算等原因,91个单位结余“保工资”、“保运转”预算指标626.6万元。
2.非税收入缴库不及时。2023年末,市财政局未及时将非税收入18,657.9万元缴入金库。
3.未及时下达上级转移支付。截至2024年5月14日,市财政局结转2021年3月至2023年11月上级转移支付资金40,917.8万元仍未分配下达。
4.暂付款消化未达要求。2023年末,市财政局总预算会计账仍有2018年底锁定的暂付款余额31,885.2万元,未按照相关规定在5年内全部消化,占2018年锁定应消化金额86,157.4万元的37.0%。
(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重点对市公安局、市教育和体育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顺庆区人民法院、市监狱、南充卫生学校等7个市级部门(单位)进行了审计。从审计情况看,各部门(单位)预算管理能力不断增强,绩效管理情况总体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决算编制不够规范。一是预算编制不科学。南充卫生学校等5个单位存在部分项目预算编制不完整、不细化的情况,涉及金额5,197.1万元。二是决算编报不准确。顺庆区人民法院、市公安局未将绩效奖及非税收入等1,402.2万元编入年度决算报表;市监狱、市农业农村局年度决算报表与会计账面差异18.6万元。
2.预算执行不够严格。一是非税收入征收缴库不到位。顺庆区人民法院应收未收诉讼费967.7万元,市公安局未及时将案款等256.2万元缴入金库。二是资金分配不规范。市教育和体育局分配资金60,509.3万元程序不规范。三是预算执行率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5个单位13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于60.0%,涉及资金3,608.1万元。
3.执行财经纪律不到位。一是市公安局提高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单位多支付7万元。二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下属单位向不符合条件人员支付失业保险赔偿金和医疗保险费30.8万元。三是市农业农村局未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较上年增长23.4%。
4.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有待提高。一是部分项目未开展绩效自评或自评不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41个项目未开展绩效自评,涉及资金6,937.8万元;市教育和体育局等4个单位的部分项目自评结果与实际不符。二是部分项目绩效目标未达预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部分专项资金设定的绩效目标未实现,如对南充市燃气企业安全管理现状评价服务项目设定排查覆盖率大于等于95.0%,实际排查率仅为38.9%。
5.部门基础工作亟需加强。一是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南充卫生学校等4个单位往来账款长期未清理,涉及金额1,031万元。二是会计基础工作薄弱。市监狱违规设置帐套进行会计核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个下属单位账实不符。三是对下属单位管理不到位。南充卫生学校未对卫校医院绩效分配、预算等履行管理职责。
(三)高坪区财政决算审计
2022年,高坪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52.5亿元、支出总量42.9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49.2亿元、支出总量46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
1.经营性资产长期闲置。截至2023年10月,高坪区保障住房管理中心有9套2015年建成的门面房一直闲置,未出租、未使用。
2.违规发放惠民补助资金。2021年至2023年8月,高坪区民政局向不符合条件对象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特困救助等77.1万元;高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不符合条件对象发放危房改造补助22万元。
(四)部分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
重点对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地质灾害防治资金、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等方面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未严格实行专户管理。2019年12月至2024年5月,南充农业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在不同银行共开设3个账户,收拨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10,000万元,并将基金在账户间相互转拨。截至2024年5月,3个银行账户余额共6,445.1万元。
2.超标准支付监理服务费。2020年至2021年,高坪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2个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程项目超基准价约定并支付监理服务费12.3万元。
3.违规转包监测预警服务项目。2021年2月,高坪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购的87.9万元地质灾害群专结合监测预警服务项目,中标单位未遵守合同约定,将其转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
4.审核不严,导致同一对象重复享受补助。2021年,高坪区、南部县的应急管理部门在8户农户已获得危房改造补助资格的情况下,又向其发放倒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13万元。
(五)政府采购管理情况审计
1.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执行进度缓慢。2022年4月至10月,市财政局下达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7个单位、12个采购项目预算1,600.8万元,采购项目均在2023年才进行备案和实施,资金下达时间至采购备案时间最短286天,最长达427天。
2.政府采购管理和监督不到位。一是对网上商城商品价格管理不到位。相同品牌的5类商品在同一天成交价差异较大,波动范围为22.7%至82.4%。二是部分网上商城商品录入信息不准确。点击同品牌同型号商品的采购链接,所显示的商品为不同品牌和型号。三是对网上商城50万以上订单未明确服务费标准。
3.执行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不到位。2023年,南充高级中学等20个单位实施的29个采购项目,采购预算及中标金额均低于200万元,未按照政策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全市审计机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如臂使指、如影随形、如雷贯耳”的要求,自觉站在服务发展全局的高度,精心谋划推进审计工作。重点对省市重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项目未完成目标任务。截至2023年11月,顺庆区等8个县(市、区)的101个省市重点项目,有29个项目由于前期准备工作不够充分等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计划的投资目标任务和形象进度。
2.部分开工建设项目未取得相关建设审批手续。高坪区等5个县(市、区)的15个项目,在未取得环评批复、土地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手续的情况下开工建设。
3.部分项目要素保障不到位。一是南部县等4个县(区)的6个省市重点项目存在资金缺口97,984万元,导致项目推进迟缓。二是南部县的现代化粮食智慧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和营山县的芙蓉山文旅创新产业园等4个项目,供地缺口473亩,影响项目后续推进。三是阆中市的松孚石化成品油仓储、销售及物流项目和南部县的全民健身中心项目,由于进场道路或水电等配套设施未建成,影响项目后续推进。
4.执行涉企保证金政策不够到位。顺庆区实施的金融大道、滨江大道延长线建设PPP项目限定保证金缴纳形式,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企业以现金、银行保函缴纳建设期履约保证金6,000万元。
三、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坚持保障改善民生,找准小切口,做好大文章,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积极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能够公平地在各个领域、各个主体、各个方面发挥应有作用,助力兜住兜牢兜好民生底线。重点审计了种粮农民收益保障、重大生态环境污染治理等方面资金的情况。
(一)种粮农民收益保障审计
对全市2020年至2022年落实种粮支持政策、保险政策、粮食收购政策及其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把关不严,违规发放补贴补助。一是西充县等4个县(市、区)的51户种粮户以及11个种粮专业合作社通过虚报种植面积、撂荒地整治面积等方式,多领或骗取财政补贴补助47.1万元。二是9个县(市、区)向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发放种粮补贴等311万元。三是仪陇县等3个县超标准发放稻谷补贴等114.8万元。
2.滞拨专项资金。截至2023年9月,嘉陵区等4个县(市、区)的财政部门应拨未拨2020年至2022年农业专项补助补贴4,517.1万元。
3.挪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专项资金。截至2023年8月,蓬安县等3个县(区)的财政部门挪用2022年度轮作休耕等专项资金749.1万元;顺庆区、蓬安县的4名村干部挪用村集体的种粮补贴、保险赔款等12.7万元。
4.虚假投保,损失浪费财政补贴资金。2020年至2022年,仪陇县等5个县(市、区)为完成政策性农业保险任务,虚报投保种植面积77,156.6亩,损失浪费财政补贴资金202.1万元。
5.未及时定损和拨付保险理赔款。2020年至2022年,除仪陇县外的8个县(市、区)未在报案后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定损和理赔,涉及三大粮食作物种植保险理赔款1,987.1万元。
(二)重大生态环境污染治理资金审计
对全市2019年至2023年生态环境污染治理重点工作落实、资金投入和使用、重点项目建设推进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专项资金闲置。顺庆区等5个县(市、区)的10个项目因进度滞后等原因导致18,984.6万元资金闲置,其中的12,382.7万元闲置两年以上。
2.存量资金使用不合规。截至2023年末,仪陇县财政局对收回的9个生态环境污染治理项目中省结转结余3,471.2万元进行重新安排时,在原项目在建或款项未结清的情况下,将2,173.9万元用于支付污水处理运营经费等其他方面。
3.项目建设推进不力。一是顺庆区等3个县(市、区)的10个项目,因工程设计优化调整用时长、土地要素保障不到位等原因,一直未动工建设,最长延期40个月以上。二是高坪区等7个县(市、区)的26个项目,因项目前期工作不及时、拆迁补偿不到位等原因,项目建设滞后。
4.个别项目预期目标未实现。一是营山县城西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建成后利用率不高,日使用率仅为45.2%。二是西充县城镇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的部分施工地点属基本农田,完工后被拆除复垦。
5.污水治理项目绩效不佳。仪陇县新政朗山寨村的3个污水处理站,1个设施损坏,长达一年无人维修,无法运转使用;2个长期无人管护。
四、政府投资审计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投资审计“三个转变”的要求,紧盯重大项目审批、征地拆迁、工程招投标、工程结算、资金管理等关键环节和建设单位履职尽责情况,着力促进工程建设领域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重大工程、重大项目落地落实。对重点项目实施跟踪审计、结(决)算审计。
(一)重点项目跟踪审计
对市直管公房及相邻居民危旧房改造项目、市应急救援训练基地项目、市身心医院康复住院大楼建设项目、北京安贞医院南充医院建设项目、市医学科学产业园建设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违反EPC建设原则性规定。市身心医院康复住院大楼建设项目、市医学科学产业园建设项目在未完成地勘、初步设计等工作的情况下,采取EPC建设模式对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招标。
2.未及时履行变更审批程序。市直管公房及相邻居民危旧房改造项目、市身心医院康复住院大楼建设项目、市应急救援训练基地项目等进行了重大设计变更,未经相关部门审批。
3.合同内容不完整、不严谨。一是市直管公房及相邻居民危旧房改造项目施工合同未明确增减变更工程的竣工结算计价依据和办法。二是北京安贞医院南充医院建设项目工程承包合同中的两种工程结算价款方式互相矛盾;对违约责任的约定,发包人与承包人权责不对。
4.施工过程管理不到位。建设单位现场代表未对市直管公房及相邻居民危旧房改造项目的部分验收进行签字确认,部分隐蔽工程未及时收方计量和验收,影响竣工结算的计量计价。
5.参建单位技术力量配置不足。市医学科学产业园建设项目、北京安贞医院南充医院建设项目、市直管公房及相邻居民危旧房改造项目、市应急救援训练基地项目的现场管理、监理、地勘、初设人员等未达合同要求。
(二)部分建设项目结(决)算审计
对市档案馆建设项目、南充职业技术学院镜湖整治工程进行了竣工结决算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项目程序不合规。一是镜湖整治工程使用财政拨款及学费等事业收入,立项申报应履行审批程序,而实际履行核准程序。二是镜湖整治工程施工图未经审查就开工建设。三是镜湖整治工程项目估算金额2,428.3万元,南充职业技术学院将其拆分为3个项目,规避公开招标。
2.无依据核拨工程进度款。截至结算审计前,南充职业技术学院共向镜湖整治工程施工单位核拨进度款1,150万元,其中有550万元缺少完工工程量证明资料和监理签字确认,实际付款已达完工工程量的94.0%,超合同约定拨款286.9万元。
3.竣工结算价款审核不严。一是市档案馆建设项目未扣除未实施的工程差价228.9万元。二是镜湖整治工程项目多计工程价款80.3万元。
4.建设管理不到位。一是市档案馆建设项目于2012年8月开工,批复建设工期为18个月,因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内容争议,2020年12月才竣工。二是市档案馆建设项目2021年3月投入使用至今,未能通过消防验收,存在安全隐患,影响使用效益。三是镜湖整治项目设计中标单位不具备桥梁设计的专业资质和能力,由其他公司工程师负责项目设计。四是部分镜湖整治新增工程未按合同约定和相关要求对材料认质认价,涉及金额31.7万元。
5.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镜湖整治工程监理单位存在监理资料严重缺失、到场监督人员与投标文件不符、未取得施工许可就签发开工令、监理签字确认不严造成结算成本虚高等情况。
五、国有资产管理及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以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为目标,强化审计监督力度,及时反映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推动源头治理、防患于未然。重点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国有企业财务风险、国有自然资源资产进行了审计。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
重点对12个市级部门(单位)相关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国有资产使用或出租不合规。市监狱先后3次出租房屋未进行公开招租,直接与承租方签订合同;南充市公安局顺庆分局的部分门面房由内设机构等出租,部分租金未缴入财政。
2.部分国有资产未办理产权登记。一是南充市公安局顺庆分局等3个单位共91处办公用房、住房、门面等未办理产权登记。二是截至2023年7月,南充市公安局顺庆分局2017年至2022年购买的4辆警车未上户。
3.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薄弱。一是市教育和体育局、南充市公安局顺庆分局的资产信息登记不准确,资产管理系统未及时更新,未落实资产使用部门和人员责任。二是市烈士陵园服务中心等3个单位的部分固定资产账实不符。三是市卫生健康委对清查后无法使用的172项资产未及时处置。
(二)国有企业财务风险审计
对2020年1月至2023年5月南充环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充环境集团”)财务风险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融资建设项目未按期建成投入使用,增大融资债务违约风险。2021年至2022年,南充环境集团向南充农商银行贷款5,000万元,用于嘉东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项目建设,期限五年,贷款利率4.75%。截至2023年5月,工程建设项目已超工期280天仍未竣工,不能按期投入使用,影响投资回报,增加融资债务违约风险。
2.采购无计划,库存物资长期积压,损失风险较大。因采购无计划或安排不合理,截至2023年5月,南充环境集团结存2年以上的库存物资达2,324项、涉及金额2,140.7万元,部分物资长期存放,出现老化、贬值等情况。
3.内控制度体系更新滞后。南充环境集团仍沿用企业改组前的制度规定,未结合新增业务,及时修订完善融资管理、子公司资产资金监管办法等相关内控管理制度,不适应集团管理需求。
4.收入和成本未及时核算。截至2023年5月,南充环境集团对43个竣工验收的供排水安装项目未及时确认并结转相应的成本、收入,涉及预收账款1,631.5万元、材料成本及安装成本946.1万元。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
对四川南充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经开区管委会”)2020年至2023年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个别企业非法占用建设用地。自2016年7月起,某医疗用品消毒灭菌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国有建设用地27亩,修建厂房等永久性建筑物。2018年,市经开区管委会对此进行了处理处罚,但至今仍有22万元罚款未收取到位,且未依法处理建(构)物。
2.部分河道滩涂被划入园区规划内。2023年,南充经开化工园区范围内的68.8亩河道滩涂被划定在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
3.临时用地监管不到位。2020年至2022年,南充经济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共审批临时用地项目15个,面积52.2公顷。其中有12个项目未缴纳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
六、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情况
2023年7月以来,审计共发现并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58件,其中,移送司法、公安机关2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27件,移送地方党委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等29件。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工程建设领域乱象较为突出。此类问题线索有17件,主要表现为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以及项目建设过程中,违规指定供应商、围标串标操控结果、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或公开招标、把关不严虚报工程量等。二是套取政策红利妨碍政策措施落实。此类问题线索有24件,主要表现为部分村社干部虚假参保骗取涉农财政补贴资金、编制虚假资料套取并挪用专项资金、侵占集体经济组织资金等基层微腐败行为。三是相关部门监管失职失责时有发生。在待遇资格认定、资金拨付、质量验收等关键环节,一些公职人员不作为、乱作为,没有切实履行审核把关职责,造成国有资金、国有资源损失浪费。
七、审计建议
从审计发现的问题看,有些是改革推进过程中的新问题,也有屡次出现的老问题,究其原因:一是预算管理机制不够完善。财政支出标准体系不够健全,预算编制不够精准,细化程度不够高,预算绩效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结果运用不够到位,预算执行和资金使用绩效仍需提升。二是管理主体责任不够压实。部门单位对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等认识不到位、把握不精准,有时过多考虑局部利益,预算约束意识不强;对二级预算单位监管缺失,财务管理水平不适应预算管理和财政改革要求。三是系统治理措施不够到位。个别主管部门对行业性、系统性问题不够重视,未能举一反三推动系统治理,导致部分问题屡审屡犯。同时,由于地方财力紧张,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专项资金及时拨付到位。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改进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预算和绩效管理。一是强化预算约束。健全预算制度,深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加强预算编报依据审核,提高预算到位率、预算精准性;加大税费征管力度,做到应收尽收;加快专项转移支付分配,压实部门预算执行主体责任,提高财政资金预算执行率。二是推动习惯过紧日子。把过紧日子作为财政长期方针,从严控制党政机关一般性支出,强化厉行节约,从紧安排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对各类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查处问责。三是注重预算绩效管理。牢固树立绩效理念,关注财政资金配置效率、使用效益,特别是重大政策和项目实施效果,把财政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制定政策、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不断提高财政资金质效。
(二)进一步强化重点领域治理。一是健全国有企业管理和运营监管体制,加强内部监督和风险防控,完善“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及操作流程,防范经营不善、决策不当等造成重大投资损失突出问题;加强融资平台企业投融资行为管理,推进平台公司转型发展,不断增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二是突出抓好教育、医疗、社保等重点民生工作,严厉打击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民生资金等行为,切实保障群众权益。三是加大对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等重点领域的监管力度,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推动自然资源高水平保护和高效率利用。
(三)进一步强化重大项目引领。一是科学谋划政府投资方向。积极对接国家政策导向和资金投向,做深做细项目前期工作,提高储备质量、加大要素保障,发挥重大项目“强引擎”作用。二是适当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强化现场调度,及时解决制约重大项目开工建设的难点堵点问题,着力提高投资效率、激发更多民间投资,推动工程量、实物量、投资量“三量齐升”,发挥好带动放大效应。三是严格把控项目建设质量。遵循基本建设程序和重大事项决策程序,严把项目谋划关、审批流程关、施工规范与安全关、竣工决算与验收四大关口,严肃查处虚增工程量、违规招投标、违法转分包等行为,规范政府投资各环节管理。
本报告反映的是此次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这些问题,市审计局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了整改建议;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依纪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相关地方、部门(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市审计局将持续跟踪督促检查,按市人大常委会要求及时报告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做好各项经济工作意义重大。全市审计机关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更加自觉接受市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持续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以强有力的审计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发展,为加快建成省域经济副中心、奋力谱写现代化南充建设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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