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25 10:11:19 | 来源:市司法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四川省《政务公开组织管理规范》等规定要求编制。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如有疑问请联系南充市司法局办公室(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北湖巷89号;邮编:637000;联系电话:0817—5258916)。

一、总体情况

2023,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条例》相关规定,落实中央、省、市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围绕全面依法治市、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五大方面,理顺政府信息发布流程,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通过局官方网站主动公开依法行政、队伍建设、公共法律服务、普法宣传、司法考试等各类信息1739其中部门动态更新927条、通知公告更新273条、基层动态更新697、行政许可双公示41条、行政处罚信息1)。通过“法治南充”微信公众号发布时政要闻、政策解读、依法治市、行政立法、行政复议、人民调解等各类信息50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未收到和处理社会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申请,没有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依照《四川省政务公开组织管理规范》等9项政务公开省级地方标准,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并完善了相关工作机制,提升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严格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明确公开信息必须同步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局官网”等予以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加强网站、微信等平台建设,充分利用社会主流媒体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及时公开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印发《南充市司法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分工方案》,强化日常监督,落实目标要求,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计划和报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3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7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不足之处及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与《条例》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公开政务动态、机构设置和法规文件等信息较多,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民生领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较少。二是载体建设有待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利用微信等载体公开信息显迟缓。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速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标准化和程序化水平需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将从以下方面进一步克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一是提高认识,加强学习培训,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继续深入贯彻学习《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二是深化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涉及面广、社会公众关注度高、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三是加强制度体系建设,提高规范化水平。继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与优化政务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相关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利用内在联系,发挥综合效益。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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