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关于恢复行政复议案件办理事项的通告
根据南充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南充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第39号)要求,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行政复议相关工作,现就恢复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因疫情影响已中止受理审查、案件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自2022年11月2日起恢复办理。
二、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需现场办理行政复议申请、材料提交、当面咨询、阅卷等业务的,原则上提前电话预约,便于错峰接待和安排。
三、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现场主动配合工作人员的引导,接受健康码查验、体温检测、身份信息登记等防控工作,不得隐瞒行程及密切接触史,并全程佩戴口罩,相互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四、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请及时就医治疗,不得进入行政复议接待场所。
五、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不得在复议接待场所及周边逗留,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同一复议申请涉及的当事人人数较多的,请推选1-5名复议代表人进入行政复议接待场所。
六、疫情防控期间,继续提倡非接触方式办理行政复议事项,倡导通过邮寄方式提交行政复议申请及相关证据材料。
邮寄地址:南充市顺庆区北湖巷89号,南充市司法局行政复议科,电话:0817-5258926。
特此通告。
南充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2022年11月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