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司法局:以“三点”带“三力”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效
近年来,阆中市司法局始终围绕“强监管、重矫治、勤帮扶”工作思路,立足实际抓基础、针对问题细举措,不断修炼矫正内功,完善监管矫治工作,有力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效。
(一)以强化管理为“出发点”,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监管力”。一是坚持因人施矫。针对不同的社区矫正对象实行“一人一策”差异化矫正管理,注重个别教育,帮助矫正对象消除抵触情绪。二是注重家庭感化。充分发挥家庭成员在矫正小组中的作用,积极引导矫正对象亲属参与配合矫正工作,以直系家属亲情“感化”的方式,全力提升矫治实效。三是强化多方联动。加强与村居、派出所、民政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全方位抓实抓细社区矫正对象从入矫接收到解除矫正的日常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控及教育矫正水平。
(二)以教育帮扶为“关键点”,强化矫正对象悔罪“内驱力”。一是坚持“以法正心”。每月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民法典》《社区矫正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身份意识,突出警示作用,引导社区矫正对象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二是坚持“以德润心”。通过故事分享、道德模范教育等形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矫正对象在思想认识、生活工作、言谈举止上转变思想观念,积极融入社会。三是坚持“以情暖心”。秉承“关爱、走心、重塑”的工作理念,通过情感交流、走访慰问、帮扶解困等形式,为社区矫正对象解决实际困难,切实提高其配合矫正的积极性。
(三)以社会服务为“落脚点”,增强矫正对象改过“源动力”。一是充当“城市建设员”。组织社区矫正对象以志愿者的身份清理街道卫生、义务交通执勤等活动,让他们在参与家乡城市建设中出力,增强其社会责任感。二是化身“普法宣传员”。社区矫正对象化身普法宣传志愿者,积极参加“民法典进企业”“宪法宣传周”等普法宣传活动,走街串户“送法上门”,实现从“违法者”向“尊法者”再向“普法者”的蜕变。三是做好“公益参与员”。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前往敬老院为老人献爱心以及为贫困户抢收农作物等公益活动,帮助其修复社会关系,让他们在付出中收获感谢和谅解,重塑人生自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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