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04号)
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5年第04号)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公示的要求,现将涉及我市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阆中市晓菊特产经营部销售的1批次五香牛肉(标称生产企业名称:四川阆博牛肉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4-10-01,规格型号:200g/袋)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 272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处置情况
阆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12月2日对该案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该经营主体于2024年10月5日从四川阆博牛肉有限公司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五香牛肉40袋,已全部销售完毕。阆中市晓菊特产经营部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由于当事人进货渠道合法、食品购进票据、检验报告齐全,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的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阆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
三、生产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阆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12月3日对该案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该生产主体生产该批次不合格五香牛肉46袋,销售40袋,6袋用于企业自检。四川阆博牛肉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阆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如下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 1520 元;
2.罚款 5000 元。
特此通告。
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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