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市场监管领域食品安全举报奖励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时间:2026-09-18 14:04 | 来源:食品综合科

《南充市市场监管领域食品安全举报奖励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治理,及时发现、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充市财政局联合制定《南充市市场监管领域食品安全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有关政策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与依据

(一)落实上位法及政策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国市监稽规〔2021〕4号)、《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各地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以经济激励引导社会共治,推动食品安全风险早发现、早处置。

(二)破解基层监管力量不足现实需要。南充市人口基数大、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分布广、监管末梢盲区较多,单靠行政监管难以实现全面覆盖。通过建立举报奖励机制,有利于调动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参与监督的积极性,构建“智慧管理+行业自律+属地负责+社会协同”的食品安全治理格局。

二、适用范围与责任主体

《办法》适用于南充市行政区域内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监管的食品安全违法举报奖励活动,覆盖食品生产经营、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特殊食品、网络食品交易、集中用餐单位等重点领域。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市级食品安全举报奖励资金管理和业务指导;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举报奖励的认定与实施。举报奖励资金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鼓励县(市、区)设立本级举报奖励专项资金。

三、举报形式与不予奖励情形

(一)举报形式。举报分为实名举报和隐名举报。实名举报应提供可核实身份的信息;隐名举报虽不公开真实姓名,但提供代码、联系方式等足以辨识身份的,可依法领取奖励,着力解决“匿名举报难奖励”问题。

(二)不予奖励情形。具有法定监督和报告义务人员的举报;“利诱、欺骗、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方式制造违法事实后举报;以引诱或违法手段取证后举报;“知假买假”短期反复索赔或反复举报同类标签、广告用语等瑕疵且未造成实际危害的;以及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明确不适用举报奖励的其他情形,不予奖励。

四、建立“两阶段”举报奖励机制

《办法》核心创新在于建立“立案即奖、重大案件结案再奖”的两阶段奖励机制:

(一)一次性有效线索奖励。举报线索经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立案调查,提供基本违法事实或指向性线索、对立案起到基础作用的,一次性奖励100元;提供部分证据或关键线索、对立案起到重要推动作用的,一次性奖励200元。内部人员、相关知情人员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奖励标准上浮50%。负责立案的市场监管部门在立案决定作出后10个工作日内评定、发放,实行“免申即享”,不需要举报人填报大量申请材料。

(二)重大违法行为结案奖励。案件查处结案后,对符合国家和四川省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规定的,按照《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实现“小线索快奖、大案件重奖”。

五、举报条件与申领程序

(一)基本条件。举报案件发生在南充市行政区域内;实名举报或可提供有效身份的隐名举报;有明确、具体的被举报对象和主要违法事实或违法线索;违法行为或线索事先未被市场监管部门掌握;同一举报内容未获得其他奖励;经调查查证属实并立案查处。

(二)申领程序。举报人可通过12315平台、全国食品安全内部知情人举报系统、南充市市场监管局官网、南充市场监管政务新媒体、信函、传真、来访等渠道举报。

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人应在市场监管部门告知其享有举报奖励权利之日起60日内提出奖励意愿,并提交有效身份证件、领取奖励的银行账号等信息;内部知情人举报的,还应提供劳动雇佣等证明材料;隐名举报人领取奖励按相关规定执行。

六、内部人员与“吹哨人”保护

《办法》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其中:内部人员即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相关知情人员即一年内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与企业存在业务联系的人员等。

内部人员、相关知情人员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奖励标准上浮50%。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举报人身份、举报内容、奖励情况严格保密;举报奖励档案规范管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七、全流程管理与监督

《办法》明确告知、审核、发放等环节的时限和文书要求,规范《举报奖励权利告知书》《举报奖励决定书》等文书使用。举报人对奖励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保障程序正义。

《办法》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9月22日,便于根据国家、省级新规和本地执行情况动态调整。由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南充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八、政策意义

《办法》以“立案即奖、免申即享、十日兑现”为鲜明特色,既降低了群众参与监督的成本,也提高了监管部门响应速度,有利于把食品安全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通过小案快奖、大案重奖、内部吹哨人加码、全流程保密,南充市进一步健全了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守责、社会监督相结合的食品安全共治体系。

 

 

          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1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