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解读

时间:2024-01-10 17:00 | 来源:省局文件

《全省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解读

 2023年12月25日,四川省食品安全办、教育厅、公安厅、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全省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就方案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近期,国务院食安办、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部署开展为期6个月的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治理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切实保障在校师生饮食安全。省食品安全办、教育厅、公安厅、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等五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全省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为期半年的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依法查处一批重点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清退和规范一批承包经营企业,着力解决管理不规范、责任落实不到位、食堂环境不卫生、校园食品安全事件多发等突出问题,推广一批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建设成果,健全校园食品安全治理长效机制。

三、重点任务

一是督促学校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要求学校严格对照各类标准规范,提供餐饮服务。督促落实校长(园长)负责制,梳理学校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依法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日常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定期开展鼠(虫)害消杀,配齐配全三防等设备设施,确保能够有效防治鼠(虫)害。探索运用先进技术手段防治鼠(虫)类等有害生物。

二是强化校园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明确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自觉履行组织领导和督促落实校园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督促配备学校食堂包保干部,指导包保干部落实“三张清单加一项承诺书”制度(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督查清单、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照单履职、开展督导,对督导发现的问题跟踪整改并通报属地监管部门,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时靠前指挥、现场办公。

三是压紧压实行业主管部门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承担管理责任。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列入考核评价指标、纳入学校督导评价体系,对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进行部署,指导和督促学校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相关管理制度,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

四是压紧压实监管部门责任。严格学校食堂准入,建立供货商管理评价制度,配备专职食品安全员,强化承包经营学校食堂许可管理,建立承包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加强日常监管和抽检监测,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并督促整改到位。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

五是规范承包经营行为严格招投标程序。督促学校依法签订承包经营合同(协议),及时公示中标企业名单。加强对承包经营企业的监督,定期考核评价,明确退出机制。严格约束转包、分包行为,坚决整治学校“一包了之”“只包不管”等突出问题。

六是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制定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标准、规范等制度,构建食堂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健全校园食品安全治理长效机制。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常态化监管长效机制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宣贯,督促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校外供餐单位认真落实。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为细化实施方案阶段。2023年12月底前,各地建立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专班,部署开展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制定市(州)互查整治方案、省级抽查方案及考核验收办法。

第二阶段为开展集中整治阶段。2023年12月下旬至2024年4月,各市(州)工作专班对照方案组织本区域学校食堂、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和校外供餐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并实施全覆盖监督检查。在省级工作专班组织下,开展区域互查。

第三阶段为考核督导阶段。2023年12月下旬至2024年5月,各市(州)工作专班制定考核验收办法并对专项行动开展考核验收。省级专班对各地工作推进情况开展抽查检查。

第四阶段为完善制度机制阶段。2024年4月至6月,梳理总结本地区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情况,提炼经验做法,形成一批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成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