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市场技术监督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 政策解读

时间:2022-11-14 15:14 | 来源: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修订背景

2020年12月印发的《四川省市场技术监督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试行期2年将满,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统一要求,需根据试行情况修订。我局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充分咨询论证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市场技术监督工程技术领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际现状,修订出台《四川省市场技术监督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以下简称《基本条件》”)。《基本条件》根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关于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政策文件规定,参照《四川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经信规〔2022〕7号)修订。

二、主要内容

《基本条件》共五章21条。主要内容有:

第一章“总则”,阐释了制定目的和依据、市场技术监督工程专业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名称、子专业设置以及适用范围。

第二章“基本申报条件”从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学历资历、工作能力和业绩、继续教育等四个方面具体规定了市场技术监督工程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的基本条件,明确了不得申报、延迟申报、提前申报或降层申报的情形。

第三章“破格申报条件”,秉持不拘一格降人才的理念,明确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学历、资历、层级限制,破格申报市场技术监督工程专业相应职称。

第四章“答辩”明确了需要参加答辩的申报人员的答辩范围和具体情形,推行全员答辩。

第五章“附则”增加词语的特定解释、指标解释和条件说明,对条件中涉及的专业术语及关键性词句进行更深入细致的阐述,减少理解偏差。

三、修订前后变化特点

(一)精简专业分类要素,紧扣行业前瞻性。一方面,紧扣行业发展脉搏,根据行业发展实际情况针对子专业涉及要素进行简化,比如“计量测试”和“产(商)品质量检验检测”两个子专业,分类要素更为概括精简;另一方面,加大子专业涉及要素的覆盖面,尤其是“食品质量检验”专业修改为“食品质量检验检查”,将科研、实验室、抽样管理涉及到的检查工作涵盖在内,分类要素更为具体、全面。

(二)强化专业性实践性,实绩要求更突出。一是持续考察申报人员在科研项目、专利研发、科技奖励、解决实际问题和论文论著、方案报告等能力水平基础上,新增“主参与”、“主研人员”对发明专利、标准规范、成果转化实绩的新要求、新排名。二是打破职业技能评价与职称评审界限,在推行各职称系列、相关专业职业资格转换申报基础上,进一步贯通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发展通道,畅通职业技能评价与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渠道。

(三)发挥指挥棒激励作用,行业特色更鲜明。结合行业系统特色,将“中国质量奖”、“天府质量奖”、“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突出贡献奖”作为新增破格条件,积极发挥行业系统职称评审“指挥棒”引导激励作用。

四、后续举措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严格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8〕13号)、《四川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经信规〔2022〕7号)以及国家、省相关职称政策,积极组织启动我省市场技术监督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第三轮评审工作。同时,严格加强对《基本条件》修订后的落实情况和跟踪问效,及时研究解决评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推动《基本条件》深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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