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送达公告
马赛玛拉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任秋月与你单位劳动报酬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南劳人仲案〔2025〕153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如下:被申请人马赛玛拉科技(成都)有限公司在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任秋月一次性支付工资18193.44元(大写:壹万捌仟壹佰玖拾叁圆肆角肆分)。本裁决为终局裁决,你单位有证据证明上述裁决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情形之一的,可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请你单位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地址:南充市顺庆区西河南路186号,联系电话:0817-2802938,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南充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4月1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