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送达公告

时间:2026-08-07 16:17:02 | 来源: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川淞创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本委受理的吕潇与你单位确认劳动关系、支付工资、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南劳人仲案〔2026〕75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确认申请人吕潇与被申请人四川淞创商贸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9月24日至2026年4月5日期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被申请人四川淞创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吕潇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27068.97元、工资(含提成和餐补)10550元、经济补偿金5000元,共计42618.97元(大写:肆万贰仟陆佰壹拾捌圆玖角柒分);驳回申请人吕潇的其他仲裁请求。请你方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地址:南充市顺庆区西河南路186号,联系电话:0817-2802938),逾期则视为送达。

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决,可以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仲裁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南充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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