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劳务派遣单位年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2-22 14:56:02 | 来源: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劳务派遣单位(含设立的子公司、分公司):

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就做好2023年度劳务派遣单位年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审对象

2023年12月31日前在市、县(市、区)两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取得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或登记备案的劳务派遣单位。

二、年审集中办理时间

2024年3月1日至4月30日

三、报告事项和材料

劳务派遣单位提交上一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提交材料如下:

(一)《劳务派遣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二)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三)《南充市劳务派遣单位年度经营情况报告书》。

四、办理程序 

第一步:劳务派遣单位点击本通知的附件1,下载并填写《南充市劳务派遣单位年度经营情况报告书》;

第二步:将整理好的报告材料送至负责管辖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地址及联系方式查看附件2)。

五、年审等次

年审等次分为合格、不合格2种情形:

(一)合格。如实报告情况,无违法违规行为,无虚假承诺等问题,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年审的;该年度劳动保障诚信评价为A级的。

(二)不合格。逾期一年以上未参加年审记录的;劳务派遣单位被投诉或违法违规经营,经查实负有主体责任,拒不纠正和整改的;拒不接受有关部门管理和监督的;具有其他违规情形的。

六、结果运用

(一)合格等次的,优先推荐参加行业诚信等级评定活动,引导和鼓励市场主体选择合格劳务派遣单位。

(二)不合格等次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罚。

七、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要主动靠前服务,指导和督促劳动派遣单位参加年审工作,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劳务派遣单位务必认真对待,自觉配合做好年审工作,及时报送年审材料,如实填报相关信息。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劳务派遣单位提交的经营情况报告进行核验,依法对劳务派遣单位进行监督,将核验结果和监督情况载入企业信用记录,并函告行政审批等部门,作为是否准予劳务派遣单位延续、变更、注销行政许可的依据。

(二)加大监察执法力度。对逾期未提交年度经营情况报告或者提交虚假情况报告的单位,我局将在官方网站公示其名单,并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或专项督查等重点监察对象。请各县(市、区)于6月30日前将年审结果报告市人社局劳动关系和调解仲裁管理科,联系电话:2803823。



附件:1.南充市劳务派遣单位年度经营情况报告书.docx

      2. 各地人社部门地址及联系方式.docx



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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