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市本级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公示(第三批)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川委办〔2023〕18号)文件精神。经审核,以下单位符合2023年度稳岗返还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01月08日至01月12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反馈。
反馈电话:0817-2819329
反馈地址:南充市顺庆区玉带中路111号市人社局611室
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01月 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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