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546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复函
杜丕渊等两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机场净空保护区禁养鸽子,确保航空安全的建议》(第546号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在高坪区辖区内,石圭镇璧山村1组有1家鸽子养殖场,存栏鸽子6000余羽,主要用于产蛋和肉鸽生产,饲养模式为笼养,对航道安全不构成威胁。经高坪区农业农村局了解,高坪区约有200家零星农户饲养鸽子,平均每家存栏10只左右,鸽子在白天围绕房前屋后飞行。
二、关于净空保护区禁养鸽子,确保航空安全方面的建议
一是科学划定管控区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军用机场净空规定》及《民用机场管理条例》规定,在机场跑道中心线两侧各10公里、两端各20公里范围内设为净空保护区,禁止饲养、放飞影响飞行安全的鸟类。行管部门采用经纬度坐标明确净空保护区边界,减少执行争议。二是强化监管执行机制。明确处罚行为和标准,对行为人处以2万元至10万元罚款,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组建联合巡查组开展季度检查,对于在禁养区饲养鸽子的养殖户进行查处。三是加强宣传与协作。利用广播、微信、传单等形式,宣传飞鸟对航空飞行的危害。通过案例警示提升居民配合度,鼓励市民监督举报净空保护区养鸽。由地方政府牵头,公安负责执法,农业农村部门负责鸽子规模养殖场的管理,信鸽协会负责鸽子公棚的管理,乡镇政府负责鸽子散养户的管理,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
感谢你们对鸽子养殖提出的建议。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汲取您的意见建议,加强鸽子养殖对航空安全危害的宣传力度,在鸽子养殖场的选址、饲养管理等方面给予技术指导,全力配合航管部门保护航空安全。
南充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3日
(联系人:刘卜玮,联系电话:18482346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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