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11100MB1626574Q/2025-00008
公文种类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成文日期
2025-06-06
发布日期
2025-06-25
文号
无
有效性
有效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时间:2025-06-25 11:14 | 来源:南充市农业农村局
南充市农业农村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类别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 公开时限 公开责任 监督电话
法定公开事项 政策 行政规范性文件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1.《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
2.《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市级农业农村部门 □政府网站 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局属承办单位 0817-2289123
其他政策文件 □行政法规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九条 □市级农业农村部门 □政府网站 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机关简介 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行政法规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 □市级农业农村部门 □政府网站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人事科 0817-2289123
规划信息 全市农业农村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行政法规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三款 □市级农业农村部门 □政府网站 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局属承办单位 0817-2289123
行政执法 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含设定依据、受理条件、办理流程、收费标准、申请材料等) □法律
□行政法规

1.《行政许可法》第五条第二款
2.《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五款
□市级农业农村部门 □政府网站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科 0817-2289123
行政许可办理结果 □法律
□行政法规
□行政规范性文件
□其他
1.《行政许可法》第五条第二款
2.《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五款
3.《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
4.《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
5.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办财金〔2018〕424号)
□市级农业农村部门 □政府网站 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示 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科 0817-2289123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含法定依据、处罚流程、违法情节、处罚种类、处罚内容等)
□法律
□行政法规
1.《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三款
2.《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六款
□市级农业农村部门 □政府网站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科 0817-2289123
行政处罚结果 □行政规范性文件
□其他
1.《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
2.《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
3.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办财金〔2018〕424号)
□市级农业农村部门 □政府网站 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示 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科 0817-2289123
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法规 1.《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六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八条
□市级农业农村部门 □政府网站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科 0817-2289123
行政强制 行政强制事项清单(含法定依据、执法流程、违法情节、强制措施等) □行政法规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六款 □市级农业农村部门 □政府网站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科 0817-2289123
财务信息 预算决算 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法律
□行政法规
《预算法》第十四条第二款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七款
□市级农业农村部门 □政府网站 预、决算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 计财科 0817-2289123
收费项目 职称评审费收费依据和标准 □行政法规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八款 □市级农业农村部门 □政府网站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人事科 0817-2289123
政府采购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法律
□行政法规
《政府采购法》第六十三条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九款
□市级农业农村部门 □政府网站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办公室 0817-2289123
重大民生信息 乡村振兴 制定的全市乡村振兴政策、措施 □行政法规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一款 □市级农业农村部门 □政府网站 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市委农办秘书科、监测帮扶科、巩固衔接科、区域协作促进科、乡村建设促进科 0817-2289123
应急管理 全市动物突发疫病、农作物突发病虫害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行政法规
□其他
1.《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二款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二、(九)
□市级农业农村部门 □政府网站 正式印发后20个工作日内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水产站、植保站 0817-2289123
产品质量 全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结果 □行政法规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三款
□市级农业农村部门 □政府网站 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质量品牌科、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科 0817-2289123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行政法规
□行政规范性文件
1.《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九条、五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
□市级农业农村部门 □政府网站 每年1月31日公开 办公室 0817-2289123
其他公开事项 “双随机、一公开” 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事项
及查处结果
□行政法规
□其他
1.《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五十四条
2.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
□市级农业农村部门 □信用中国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 1.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2.查处结果在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
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科 0817-2289123
法治政府建设 年度报告 □其他 1.《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
2.《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第二十四条
□市级农业农村部门 □政府网站 每年4月1日之前 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科 0817-2289123
行政裁量权基准 □其他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一、(二) □市级农业农村部门 □政府网站 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科 0817-2289123
建议提案 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 □其他 《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 □市级农业农村部门 □政府网站 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办公室、局属承办单位 0817-2289123
政策解读 图文、视频、动漫等解读材料以及政策吹风会、新闻发布会等 □行政法规
□其他
1.《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三十二条
2.《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第九条
3.《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川府发〔2025〕4号)第六十九条
□市级农业农村部门 □政府网站 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办公室、局属承办单位 0817-2289123
交流互动 接受公众建言献策和情况反映,征集公众意见建议 □其他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二) □市级农业农村部门 □政府网站
□政务微信
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办公室、局属承办单位 0817-2289123
有关决策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 □其他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二、(四) □市级农业农村部门 □政府网站
□政务微信
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办公室、局属承办单位 0817-2289123
涉及全市农业农村行业和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 □其他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三、(十三) □市级农业农村部门 □政府网站
□政务微信
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办公室、局属承办单位 0817-2289123
监督举报 生猪屠宰违规举报电话、电子邮箱 □行政法规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市级农业农村部门 □政府网站
□政务微信
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动物卫生监督所 0817-2289123
生产环节农产品质量违法违规举报电话或者电子邮箱 □其他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十九条 □市级农业农村部门 □政府网站
□政务微信
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科 0817-2289123
新闻动态 部门公告 □行政法规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九条、二十一条 □市级农业农村部门 □政府网站 信息形成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办公室 0817-2289123
工作动态(上级领导视察调研、重大活动、本单位特色亮点工作等信息) □行政法规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市级农业农村部门 □政府网站 信息形成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办公室 0817-2289123
其他 动物检疫申报点信息 □规章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十条 □市级农业农村部门 □政府网站 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动物卫生监督所 0817-2289123
 (2025年6月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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