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时间:2022-10-21 15:45 | 来源:局畜牧兽医饲料科

一、政策背景。重大动物疫病国家强制疫苗是预防控制重大动物疫病必要保障,国家强制免疫政策全面实施的根本,是一项惠及广大养殖户的民生工程。管好重大动物疫病国家强制疫苗用好中、省防疫专项资金具体提现。为进一步强化全市重大动物疫病疫动态监管,规范疫苗使用,提升免疫效果,完善动物疫病防控和无害化处理体系,促进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评价为此,起草本《办法》。

二、总体要求。本办法适用于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动物强制免疫疫苗的政府采购、储运、调拨和使用管理。市、县两级农业农村局按照据实申报、集中采购、统一调拨、逐级配发、冷链储运、规范使用、严格监管、定期核查的原则,各尽其职、各负其责。

三、总体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部、省相关规章规定,制定本《办法》,旨在加强全疫苗管理、提高疫苗使用效率以及新的《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的实施

四、主要任务。一是强化日常管理。市、县两级申报动物强制免疫疫苗的计划,组织实施强制免疫计划,负责本级疫苗库的日常管理。开展疫苗使用技术服务指导、效果监测及评价,负责疫苗验收、储运、调拨、使用等日常管理工作。乡镇畜牧兽医机构负责辖区内强制免疫疫苗的保管、发放、使用和废弃疫苗瓶回收暂存工作。二是强化申报采购。据实申报、适当储备原则,各县(市、区)于本年度内将下一年度疫苗需求计划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与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财政局审核汇总后,按规定及时以文件形式报省农业农村厅与财政厅集中招标采购所需疫苗。三是强化调拨供应。省农业农村厅完成动物强制免疫疫苗采购工作后,市农业农村局按照实际需求,制订强制免疫疫苗调拨计划,确定各地疫苗调拨数量,采取春秋两季集中调拨与临时调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逐级调拨,确保集中免疫按时开展。四是强化收发管理。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疫苗管理制度,谁验收谁负责”原则,承担疫苗验收工作。实行专人、专账、专库管理。严格执行疫苗出库登记制度,按照先短后长、先进先出”的原则发放和使疫苗五是强化疫苗使用各县(市、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指导级动物防疫员、规模养殖场(户)兽医按规定保存、运输、稀释、注射使用疫苗,确保疫苗有效使用。六是强化监督监管各县(市、区)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辖区内动物强制免疫疫苗的监督管理工作,对疫苗的调拨、储存、运输、出入库管理和使用等情况定期开展专项检查,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脱离冷链储运疫苗,严禁倒买、变卖、毁损和浪费疫苗。

五、工作保障。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广泛宣传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管理的重要意义,切实做好《办法》解读,推动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管理工作正常开展。制定具体实施计划,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对渎职、失职、徇私枉法等违法违纪行为进行问责查处对工作推动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重大动物疫病疫苗浪费和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发生严重事故的县(市、区)和个人将依法依规问责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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