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省市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要求,现将南充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公示如下。
附件:1. 南充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计划表(2023年度)
2. 南充市农业农村局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表(2023年度)
南充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月10日
附件1
南充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表(2023年度)
填报单位:南充市农业农村局 填报时间:2023年1月10日
抽查计划编号 | 任务名称 | 抽查类型 | 抽查对象 | 发起部门 | 参与部门 | 抽查比例(数量) | 检查方式 | 实施层级 | 起止时间 | 抽查事项 |
2023001 | 农药监督检查 | 定向 | 农药生产者经营者 | 农业农村 部门 | 市场监管 部门 | 1% | 现场检查、抽样检查 | 市、县 | 2023年2月至10月 | 生产经营资质、档案管理、台账管理、农药标识标签等;年度报告信息公示情况。 |
2023002 | 肥料监督检查 | 定向 | 肥料生产者经营者 | 农业农村 部门 | 市场监管 部门 | 1% | 现场检查、抽样检查 | 市、县 | 2023年2月至10月 | 肥料产品质量、肥料等级证及肥料标签等;肥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化肥生产许可获证企业监督检查。 |
2023003 | 种子监督检查 | 定向 | 种子生产者经营者 | 农业农村 部门 | 市场监管 部门 | 1% | 现场检查、抽样检查 | 市、县 | 2023年2月至10月 | 经营主体是否合法,是否依法备案登记;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是否规范;销售行为合法性及种子质量是否达标;年度报告信息公示情况。 |
2023004 | 兽药生产企业监督检查 | 定向 | 兽药生产企业 | 农业农村 部门 | 应急管理 部门 | 50% | 现场检查 | 市、县 | 2023年2月至10月 | 执行《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情况,安全生产情况。 |
2023005 | 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督检查 | 定向 |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 | 农业农村 部门 | 应急管理部门 | 20% | 现场检查 | 市、县 | 2023年2月至10月 | 执行《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情况,安全生产情况。 |
2023006 | 通过农业机械推广鉴定的产品级证书监督检查 | 定向 | 农业机械生产企业 | 农业农村 部门 | 市场监管 部门 | 20% | 现场检查 | 市、县 | 2023年2月至10月 | 制造商名称、地址一致性;获证产品一致性;证书和标志使用情况;年度报告信息公示情况。 |
2023007 |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监督检查 | 定向 | 从事农业转基因生产、加工、经营和进口、出口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 农业农村 部门 | 市场监管 部门 | 20% | 现场检查 | 市、县 | 2023年2月至10月 | 农业转基因生产生产、加工、经营和进出口安全有关情况;年度报告信息公示情况。 |
2023008 | 种畜禽质量监督检查 | 定向 | 从事种畜禽生产经营的单位 | 市农业农村部门 | 市场监管 部门 | 50% | 现场检查 | 市、县 | 2023年2月至10月 | 检查种畜禽质量级生产经营许可证情况;年度报告信息公示情况。 |
2023009 | 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经营利用活动监督检查 | 定向 | 经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企业 | 市农业农村部门 | 市场监管 部门 | 20% | 现场检查 | 市、县 | 2023年2月至10月 | 水生野生队伍经营利用证是否有效、是否年检、经营品种及数量是否符合规定,或销售水生野生动物是否挂标识;年度报告信息公示情况。 |
附件2
南充市农业农村局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表(2023年度)
抽查计划编号 | 抽查计划名称 | 抽查 类型 | 抽查比例(数量) | 抽查事项 | 抽查对象范围 | 实施层级 | 抽查时间 |
2023001 | 对生产、销售的农产品进行现场检查 | 定向 | 1% | 调查了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关情况,查阅、复制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的记录和其他资料;对经检测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有权查封、扣押 | 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 | 市、县 | 2023年3月至10月 |
2023002 | 对饲料和兽药等投入品的使用等检查 | 定向 | 1% | 对畜禽饲养环境、种畜禽质量、饲料和兽药等投入品的使用以及畜禽交易与运输的监督管理 | 畜禽养殖场 | 市、县 | 2023年3月至10月 |
2023003 | 肥料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 | 定向 | 1% | 对辖区内的肥料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肥料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必要时按照规定抽取样品和索取有关资料 | 农资生产经营企业 | 市、县 | 2023年3月至10月 |
2023004 | 对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等活动中的动物防疫实施监督管理 | 定向 | 1% | 对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的动物防疫条件实施监督检查 | 养殖场、屠宰场、动物极其产品无害化处理场、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 | 市、县 | 2023年3月至10月 |
2023005 | 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 定向 | 5% | 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场所;违规生产、经营、使用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实施监督检查 | 饲料生产、经营企业 | 市、县 | 2023年3月至10月 |
2023006 | 对生猪屠宰活动的日常监督检查 | 定向 | 10% | 生猪屠宰等有关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 生猪定点屠宰场 | 市、县 | 2023年3月至10月 |
2023007 | 对农田、场院等场所进行农业机械安全监督检查 | 定向 | 1% | 检查农田、场院等场所进行农业机械安全状况,查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证书、牌照及有关操作证件,查阅、复制有关资料 | 农机专业合作社 | 市、县 | 2023年3月至10月 |
2023008 | 对农业机械维修者的监督检查 | 定向 | 1% | 对农业机械维修者的从业资格、维修人员资格、维修质量、维修设备和检测仪器技术状态以及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 | 农业机械维修企业和个人 | 市、县 | 2023年3月至10月 |
2023009 | 对饵料、渔药、渔饲料和渔饲料添加剂的监督检查 | 定向 | 1% | 对饵料、渔药、渔饲料和渔饲料添加剂的监督检查,防止其对养殖生产和人体健康的危害 | 水产养殖场 | 市、县 | 2023年3月至10月 |
2023010 | 对农药的监督抽查 | 定向 | 5% | 对全市范围内销售的农药进行标签抽查;对农药质量的监督抽检 | 农药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 | 市、县 | 2023年3月至10月 |
2023011 | 对农作物种子的市场执法检查 | 定向 | 10% | 对全市范围内销售的种子进行标签抽查;对种子质量进行执法抽样 | 种子经营企业 | 市、县 | 2023年3月至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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