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渔业协会致全川钓友的合规垂钓倡议书
各位四川的钓友们:
大家好!2026年5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将正式施行。这部和每一位休闲钓友都息息相关的法律,为我们的垂钓活动划定了清晰的边界。很多钓友会问:“我只是周末去河边钓钓鱼,这部新法和我有关系吗?”答案是:关系密切,直接影响你每一次出钓的合规性。
新法第七十八条等相关条款,已对休闲垂钓的边界、禁止行为、违规处罚做出明确界定。今天,协会结合农业农村部、四川省农业农村厅的相关规定,为大家逐条拆解钓鱼人必须守住的五大红线,看完就能安心合规出钓!
第一条红线:禁渔区、禁渔期,严禁下竿垂钓
新法第七十八条第三款明确规定:在禁渔区、禁渔期违规垂钓的,没收渔获物、违法所得和渔具,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哪些地方是禁渔区、禁渔期?
• 长江流域禁捕水域:长江干流四川段及重要支流已实行十年禁渔,水生生物保护区核心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重要水生生物栖息地全域禁止垂钓,具体范围以现场红色警示标牌为准。
• 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珍稀濒危水生生物栖息地、饮用水源地等生态敏感区域,均为永久禁渔区,严禁任何形式的垂钓活动。
• 我省天然水域禁渔期: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全省天然水域全面禁渔,部分管控水域在此期间全域禁钓,具体以各地农业农村局公告为准。
温馨提醒:出钓前务必通过当地农业农村局官网、官方公众号查询目标水域的管控公告,避开禁钓区域,避免违规。
第二条红线:严守“一人一竿一线一钩”规范,违规渔具一律禁用
以往的“装备党”玩法,5月1日后将面临明确的法律约束。结合新法及我省统一管理规范,休闲垂钓实行一人、一竿、一线、一钩管理:
• 单钩的钩门宽度不得超过2厘米;
• 我省暂未开放一线双钩试点,严禁使用爆炸钩、串钩、三本钩等多钩装置;
• 电子辅助设备:探鱼器、水下摄像头、可视锚鱼装置等,一律禁止携带和使用;
• 暴力捕捞工具:射鱼枪、弹弓等投射类器具,严禁用于任何垂钓相关活动。
这些“神器”不仅破坏渔业资源,更会直接触发处罚条款,切勿心存侥幸。

第三条红线:钓获物严禁买卖、交易、盈利
这条规则看似简单,却是很多钓友容易踩坑的“隐形雷区”。
你钓上来的鱼,自己食用、送给亲友尝鲜,都属于合规的休闲垂钓行为。但只要你拿去售卖、通过朋友圈/短视频平台“野生鱼预订”、甚至以“渔获换钓费/装备”,性质就会从“休闲垂钓”变为“非法捕捞”。
根据新《渔业法》规定,此类行为不仅会被没收渔获和渔具,还将面临最高5万元的罚款;收购或转卖非法渔获的主体,罚款更是高达1万元至10万元!
第四条红线:电鱼、炸鱼、毒鱼,触碰即涉嫌犯罪
电鱼、炸鱼、毒鱼,是常年强调的生态红线,新规的处罚力度再度升级。
新法明确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毁灭性方式捕捞水生生物,情节严重者,罚款最高可达200万元;涉嫌违法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无论是否在禁渔期、禁渔区,此类行为一律从重处罚,切勿为了一时的渔获,触碰生态与法律的双重底线。
第五条红线:拒绝掠夺式作钓,守护水域生态平衡
1. 严禁水上漂浮物作钓:禁止利用船艇、排筏等任何水上漂浮物进行垂钓,既避免安全隐患,也减少对水生生物产卵、栖息环境的破坏。
2. 拒绝掠夺式活饵窝料:严禁使用外来活体水生生物、大量活体鱼虾打重窝,以及有毒有害窝料、饵料作钓,避免破坏水域生态平衡。
五一出钓合规指南(新手收藏版)
五一假期是出钓的好时机,也是执法严查期。结合新渔业法,协会为各位钓友整理了这份实用指南,看完就能安心出钓、不踩坑!
出钓前:3分钟自查,避免白跑一趟
1. 查装备:提前整理钓具,严格遵守“一人一竿一线一钩”规范,不携带可视锚鱼、探鱼器等违规设备;
2. 查饵料:优先使用商品饵、常规天然饵料,拒绝掠夺式活体打窝;
3. 查水域:再次确认目标水域的禁渔、禁钓公告,避开管控区域。
出钓中:牢记2点,合规不违规
1. 误钓幼鱼、保护类水生生物,务必及时原地放生,减少资源损耗;
2. 理性留鱼、按需取获,自觉保护水域渔业资源,不搞“爆护式”过度捕捞。
出钓后:文明收尾,护好钓鱼环境
1. 随手带走饵料袋、饮料瓶、生活垃圾,维护岸边环境,做文明钓鱼人;
2. 坚守休闲垂钓非营利原则,渔获不交易、不售卖;
3. 遇到执法检查时,主动配合,出示渔具和渔获,合规垂钓无需担忧。
各位钓友,我们爱钓鱼,爱的是水边的宁静、是扬竿的乐趣,更是四川这片水域里的一尾尾鲜活生命。守住规矩,才能守住这份热爱;守护好每一片水域,我们才能年年有鱼可钓。
四川省渔业协会在此倡议:让我们一起做合规、文明、负责任的钓鱼人,共同守护四川的渔业资源与水域生态!
祝各位钓友五一假期,竿竿有口,次次顺心!
四川省渔业协会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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