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农业农村领域基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时间:2026-04-10 10:03:35 | 来源:局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科

为坚决纠治农业农村领域基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面向全市公开征集农业农村领域基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

二、征集范围

(一)违规异地执法。未经批准跨区域执法、未履行协作手续跨区域执法、超越管辖权限执法借异地执法之名干预经济纠纷、谋取利益等。

(二)趋利性执法。执法与利益挂钩、罚款收入与考核挂钩、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以罚增收、以罚代管、重复罚款、选择性执法;逐利执法违规预收私自截留罚没款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刁难群众、企业等。

(三)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乱收费:未按法律法规明确的事项、标准和范围收费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无合法依据收取保证金、保管费等乱罚款:罚款依据适用不准确、随意确定罚款额度;执法标准不一,同案不同罚,小过重罚、大过轻罚、一罚了之未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听证权,不听从合理申辩便作出罚款决定等乱检查:同一事项多头检查、重复检查、随意检查,检查标准不明确、程序不规范无正当理由频繁检查、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等乱查封: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实施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未经法定审批程序擅自采取查封措施、查封与案件无关财产查封财物未依法登记、妥善保管利用查封措施谋取私利等。

(四)执法不规范、不公正。执法裁量权行使不规范、过罚相当原则落实不到位无法律依据增设行政相对人义务、减损行政相对人权益;对群众和企业反映问题未及时回应、处理滞后、积压不查;以权谋私,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收受或索取财物,违规提供有偿服务等

、不予受理的范围

对于投诉举报事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没有明确的投诉对象或者投诉请求的;

(二)投诉不属于行政执法职责的;

(三)已被纪委监委、信访或其他机关受理的;

(四)依法由司法机关受理的刑事、民事案件;

(五)已经申请行政复议、民商事仲裁、司法程序的;

(六)对行政复议、民商事仲裁、诉讼结果不服的;

(七)其他不属于行政执法投诉受理范围的。

四、举报方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提供相关问题线索。

(一)电话举报举报电话:0817-2666171,电话投诉举报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

(二)邮箱举报。举报邮箱:3447550291@qq.com。

(三)信件举报。来信地址:南充市顺庆区丰登路213号,南充市农业农村局727室。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征集线索范围仅为农业农村系统基层行政执法领域的突出问题相关线索,不受理无关事项,不干预司法诉讼等活动。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请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提出。

(二)提倡实名投诉举报,举报时请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沟通核实。受理部门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投诉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线索具体、具有可查性的问题,将按规定程序核查处理。

(三)反映的问题线索应当真实准确、内容简明、要素齐全,需说明时间、地点、单位、人员、事件及具体问题及相关印证资料等。严禁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严禁借机诬告陷害他人。

                         南充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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