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南充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公开目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四川省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规范》的规定,现就本单位修订完善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或建议。
一、编制说明
本单位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文件要求,结合《法定主动公开事项(通用版)第一版》和工作实际,修订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涉及主动公开事项33项。目录要素主要包括事项类别、事项名称、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主体、公开时限、公开渠道、监督电话等。
二、征集时间
2025年5月28日(星期三)至6月6日(星期五),7个工作日。
三、反馈方式
意见征集期间,欢迎社会各单位、组织或个人通过书面的形式向我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四、联系信息
(一)单位名称:南充市农业农村局
(二)联系地址:顺庆区丰登路213号
(三)邮政编码:637000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璇 0817-2289123
附件:南充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征求意见稿)
南充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27日
附件
南充市农业农村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2025年版)
(征求意见稿)
|
类别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 |
公开时限 |
公开责任 |
监督电话 | ||
|
法定公开事项 |
政策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行政法规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或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 |
□市级农业农村部门 |
□政府网站 |
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局属承办单位 |
0817-2289123 | |
|
其他政策文件 |
□行政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或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九条 |
□市级农业农村部门 |
□政府网站 |
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
机关简介 |
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
□行政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或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 |
□市级农业农村部门 |
□政府网站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人事科 |
0817-2289123 | ||
|
规划信息 |
全市农业农村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
□行政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或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三款 |
□市级农业农村部门 |
□政府网站 |
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局属承办单位 |
0817-2289123 | ||
|
行政执法 |
行政许可 |
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含设定依据、受理条件、办理流程、收费标准、申请材料等) |
□法律 |
|
□市级农业农村部门 |
□政府网站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科 |
0817-2289123 | |
|
行政许可办理结果 |
□法律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条第二款 |
□市级农业农村部门 |
□政府网站 |
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示 |
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科 |
0817-2289123 | |||
|
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含法定依据、处罚流程、违法情节、处罚种类、处罚内容等) |
□法律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三款 |
□市级农业农村部门 |
□政府网站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科 |
0817-2289123 | ||
|
法定公开事项 |
行政执法 |
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结果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 |
□市级农业农村部门 |
□政府网站 |
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示 |
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科 |
0817-2289123 |
|
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
□行政法规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或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六款 |
□市级农业农村部门 |
□政府网站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科 |
0817-2289123 | |||
|
行政强制 |
行政强制事项清单(含法定依据、执法流程、违法情节、强制措施等) |
□行政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或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六款 |
□市级农业农村部门 |
□政府网站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科 |
0817-2289123 | ||
|
财务信息 |
预算决算 |
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
□法律 |
《预算法》第十四条第二款 |
□市级农业农村部门 |
□政府网站 |
预、决算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 |
计财科 |
0817-2289123 | |
|
收费项目 |
职称评审费收费依据和标准 |
□行政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或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八款 |
□市级农业农村部门 |
□政府网站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人事科 |
0817-2289123 | ||
|
政府采购 |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
□法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六十三条 |
□市级农业农村部门 |
□政府网站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
办公室 |
0817-2289123 | ||
|
重大民生信息 |
乡村振兴 |
制定的全市乡村振兴政策、措施 |
□行政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或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一款 |
□市级农业农村部门 |
□政府网站 |
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市委农办秘书科、监测帮扶科、巩固衔接科、区域协作促进科、乡村建设促进科 |
0817-2289123 | |
|
应急管理 |
全市动物突发疫病、农作物突发病虫害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
□行政法规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或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二款 |
□市级农业农村部门 |
□政府网站 |
正式印发后20个工作日内 |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水产站、植保站 |
0817-2289123 | ||
|
产品质量 |
全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结果 |
□行政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或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三款 |
□市级农业农村部门 |
□政府网站 |
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质量品牌科、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科 |
0817-2289123 | ||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行政法规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或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九条、五十条 |
□市级农业农村部门 |
□政府网站 |
每年1月31日公开 |
办公室 |
0817-2289123 | |||
|
其他公开事项 |
“双随机、一公开” |
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事项 |
□行政法规 |
1.《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五十四条 |
□市级农业农村部门 |
□信用中国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 |
1.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科 |
0817-2289123 | |
|
法治政府 建设 |
年度报告 |
□其他 |
1.《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 |
□市级农业农村部门 |
□政府网站 |
每年4月1日之前 |
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科 |
0817-2289123 | ||
|
行政裁量权基准 |
□其他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一、(二) |
□市级农业农村部门 |
□政府网站 |
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科 |
0817-2289123 | |||
|
建议提案 |
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 |
□其他 |
《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 |
□市级农业农村部门 |
□政府网站 |
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办公室、局属承办单位 |
0817-2289123 | ||
|
政策解读 |
图文、视频、动漫等解读材料以及政策吹风会、新闻发布会等 |
□行政法规 |
1.《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三十二条 |
□市级农业农村部门 |
□政府网站 |
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办公室、局属承办单位 |
0817-2289123 | ||
|
交流互动 |
接受公众建言献策和情况反映,征集公众意见建议 |
□其他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二) |
□市级农业农村部门 |
□政府网站 |
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办公室、局属承办单位 |
0817-2289123 | ||
|
有关决策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 |
□其他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二、(四) |
□市级农业农村部门 |
□政府网站 |
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办公室、局属承办单位 |
0817-2289123 | |||
|
涉及全市农业农村行业和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 |
□其他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三、(十三) |
□市级农业农村部门 |
□政府网站 |
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办公室、局属承办单位 |
0817-2289123 | |||
|
监督举报 |
生猪屠宰违规举报电话、电子邮箱 |
□行政法规 |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
□市级农业农村部门 |
□政府网站 |
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动物卫生监督所 |
0817-2289123 | ||
|
生产环节农产品质量违法违规举报电话或者电子邮箱 |
□其他 |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十九条 |
□市级农业农村部门 |
□政府网站 |
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科 |
0817-2289123 | |||
|
新闻动态 |
部门公告 |
□行政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或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九条、二十一条 |
□市级农业农村部门 |
□政府网站 |
信息形成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
办公室 |
0817-2289123 | ||
|
工作动态(上级领导视察调研、重大活动、本单位特色亮点工作等信息) |
□行政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或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
□市级农业农村部门 |
□政府网站 |
信息形成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
办公室 |
0817-2289123 | |||
|
其他 |
动物检疫申报点信息 |
□规章 |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十条 |
□市级农业农村部门 |
□政府网站 |
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动物卫生监督所 |
0817-2289123 |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