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调整低保救助标准政策解读
从2021年12月1日起,持有南充户籍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为615元/月、415元/月。如果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上述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要求的,可按程序申请纳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分档或根据家庭人均收入与低保标准的实际差额发放低保金。
二、调整特困基本生活标准政策解读
从2021年12月1日起,持有南充户籍的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分别为800元/月、540元/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形式分为在当地的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和在家分散供养两种形式,供养对象可自行选择供养形式。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金,实行全额托底保障,集中供养的发放给供养服务机构;分散供养的实行社会化发放,原则上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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