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时间:2022-09-16 10:19:37 | 来源:市民政局

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和省民政厅精心指导下,经过全市民政部门的共同努力,南充市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顺利完成,民政法治宣传教育取得显著成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做好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的通知》(川民发〔202230)和南充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南充市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南委发〔20226号)要求,结合我民政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民政普法工作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全民政事业发展,全面提升干部群众法治素养,增强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落实普法责任制,为推动我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工作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民政普法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始终保持普法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普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贴近人民,依法保障人民权益;坚持服务大局,围绕民政事业现代化建设目标任务,提高普法质量,促进我民政事业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发展;坚持融入法治实践,推进普法与立法、执法一体化加强依法治理,融入到民政日常管理服务之中

(三)主要目标。2025年,民政法治工作机制更加健全,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进一步提升,民政服务对象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和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民政相关领域依法治理深入推进,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进一步形成

二、民政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导全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领会重大意义、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践行实践要求,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民政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作为民政系统干部培训重点课程,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通过媒体报道、开展交流、举办讲座等形式,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教育走深走实。

(二)突出宣传宪法。深入持久开展学习宪法,组织全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学习宪法文本,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结合民政工作职责深入开展宪法学习,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彰显宪法权威。以“12·4”国家宪法日为契机,组织开展宪法进社区等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切实提高民政工作者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不断增强宪法观念,在全市民政系统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浓厚氛围。

(三)突出学习宣传民法典。将民法典作为民政系统普法重点,广泛开展学习宣传,大力弘扬民法典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推动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准确把握核心要义,不断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积极参与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重点宣传好民法典中涉及民政的法律条文。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积极作用,结合开展公益宣传、专题培训、民政服务机构开放日活动等方式,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四)深入宣传与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聚焦国家政治安全,重点宣传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反间谍法等法律法规;聚焦社会稳定,持续宣传刑法、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法规;聚焦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宣传残疾人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特殊群体权益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聚焦基本社会服务,大力宣传婚姻登记条例、殡葬管理条例、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聚焦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大力宣传村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慈善法、公益事业捐赠法等城乡基层治理、慈善事业发展方面的法律法规;聚焦专项行政管理,大力宣传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地名管理条例、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全市民政系统广大党员干部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加强党的组织法规、党的领导法规、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党的监督保障法规学习宣传,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三会一课内容,在考核党员干部时注意了解相关情况,充分运用学习强国”“学法考法等平台学习传播党内法规,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的常态化、制度化。

三、提升法治素养

(一)加强教育引导加强民政系统领导干部法治宣传教育,完善各级民政部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坚持领导班子带头学法,将各级民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推进法治建设情况列入年度述职重要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加强民政干部职工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相关规划和各类培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保证法治培训课时数量,提高依法办事能力。组织开展城乡社区工作者、社会组织负责人、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相关法治培训。根据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群体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其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二)推动实践养成。推动将公民法治素养基本要求融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社会组织章程等社会规范,融入社区治理、社会组织管理和各项示范创建活动。推进婚俗改革,培育文明向上婚俗文化;依法办理婚姻登记,保护婚姻当事人合法权益。推进殡葬移风易俗,引导群众依法办理丧事活动,推动殡葬事业健康发展。指导开通未成年人保护热线,组织开展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增强全社会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自觉性。充分发挥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流浪乞讨救助管理机构、殡葬服务机构、婚姻登记机关、社会组织登记服务大厅等民政服务机构和服务窗口法治宣传教育作用,让群众在民政日常服务管理中增强法治观念。

(三)推进诚信体系建设。落实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要求,将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与诚信建设相衔接,通过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婚姻登记、养老服务、慈善捐赠等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健全对守法行为的正向激励和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制度,开展违法失信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推动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风尚。把崇法向善、坚守法治等要求纳入民政系统相关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评选条件,大力宣传与民政工作相关的尊法守信的模范人物和典型事迹。

)加强民政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民政系统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示范作用。在民政服务机构、社区服务设施场所利用中,更充分体现法治元素,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等融合发展。依托民政网络平台,加大民政法治文化网上宣传力度。抓住清明节、儿童节、重阳节、国际社工日、全国助残日、中华慈善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文化宣传活动。倡导制作推进婚丧习俗改革、宣传地名文化等有民政特色、有传播影响力的作品和节目,讲好民政法治文化故事,广泛宣传法治精神。注重发挥城乡社区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工作者、社会组织在法治文化传播中的积极作用。

四、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

(一)在立法执法过程中开展普法。把普法融入民政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和修改过程中,对社会关注度高、涉及公众利益的重大事项,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凝聚共识。对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加强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把普法融入执法过程,宣传普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等与依法行政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在执法办案程序中向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普法;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中,加强普法宣传。落实以案普法要求,推动以案释法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使典型案例依法解决过程成为普法公开课。

(二)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指导村(社区)依法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强化群众依法自治观念,打造基层普法阵地、引导成风化俗。引导社会组织从业人员不断强化法治意识、规则意识。推动社会组织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尊法守法意识。增强应急处置法治意识,指导民政服务机构广泛开展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法治宣传教育,促进民政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办事、依法维护秩序。

(三)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开展普法。发挥社会组织在普法中的积极作用,引导相关社会组织结合自身宗旨、业务范围、会员特点等宣传民政领域法律法规,鼓励成立公益性普法组织。畅通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等参与普法途径,配合有关部门壮大普法志愿者队伍,增强社会普法力量。加强对社会力量开展普法的管理服务、组织引导和资金项目扶持,配合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社会普法机制。鼓励各类行业协会、商会等结合自身建设和会员单位的法治需求,对会员单位和公众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四)充分发挥新技术新媒体作用。注重运用大数据等新技术手段分析民政服务对象法治需求,精准有效强化普法供给。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学习强国”“法治四川行平台等普法资源,加大民政普法信息推送呈现力度。鼓励开展普法短视频征集活动,利用报、网、端、微、屏一体民政全媒体传播体系,加大民政普法力度增强普法效果。

五、加强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民政部门要把普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制定落实本规划的具体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要发挥民政部门内部法治宣传教育协调机制作用,定期听取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普法工作。强化与同级司法行政、新闻宣传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普法协同配合。各级民政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主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好各项重大普法任务落实。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部门预算,按规定把普法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建立健全行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加强普法工作日常指导和监督,及时发现、总结、推广经验。

(二)落实普法责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明确职责分工、细化普法内容和工作措施,推动普法工作落到实处。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鼓励民政服务机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加强相关人员学法用法,加大对服务对象普法力度。各级民政系统所属媒体要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加强普法宣传、法律权威解读,促进普法常态化、制度化。

(三)推进能力建设加强民政干部职工普法意识和普法能力,把普法任务要求作为民政干部职工和执法人员培训必备内容,培养普法工作骨干。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聘用)获得法律资格证书的人员到普法工作岗位。鼓励结合实际充实民政普法宣讲力量,组织符合要求的专家学者律师等,深入基层开展民政普法活动。加强民政普法工作规律性、应用性和对策性研究,为提升普法能力提供有力支撑。

(四)强化评估检查加强规划实施中的动态监测,开展民政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开展八五普法规划终期总结验收,组织进行总结评估,加强结果运用,对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普法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扬激励。加强日常指导和监督,及时发现、总结和推广经验,推动普法实践创新,确保普法工作有声有色、有力有效开展。建立普法提示函或建议书制度,推动普法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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