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使用管理严厉打击违规骗补行为的通告
广大老年朋友、各养老机构及居家养老服务提供商:
为深入贯彻落实《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通知》《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确保财政资金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安全高效,坚决防范和打击套取骗取财政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现将我市养老服务消费补贴(以下简称“消费券”)使用和监管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务必坚持合规使用
消费券是中央财政专项用于向经评估为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不含正在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经济困难失能老人集中照护、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服务的老年人)发放的惠民补贴。各服务机构及个人必须严格落实补贴资金的专用属性。消费券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严禁以任何形式变现为现金,仅限在定点服务机构用于购买以下合规养老服务项目:
1.机构养老:入住在备案养老机构满30天及以上所产生的床位费、护理费和基础膳食费。
2.住院护理:在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期间,购买符合条件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的陪护服务费。
3.居家服务:在民政部门准入的合规服务商处购买各类生活照料(助餐、助洁、助浴、助医、助行、助急)及康复基础照料、健康管理、护理员聘用等居家上门养老服务费。
4.社区服务: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内购买以上所有养老服务产生的费用。
二、不得触碰“七个严禁”红线
任何服务机构和个人必须严守以下7条红线:
1.严禁虚构套取:严禁以虚报服务时长、虚构服务项目、无服务刷单、空刷卡等方式伪造服务记录和台帐。
2.严禁诱导欺诈:严禁采取虚假宣传、夸大折扣、承诺返现、赠送实物等不正当手段诱导老年人集中、超额、非理性消费。
3.严禁私下套现:严禁任何机构或个人进行私下现金兑换、变相套现、返利套现、买卖倒卖消费券。
4.严禁身份冒用:严禁违规借用、冒用、盗用他人身份信息(含老年人及其亲属)注册、截留、伪造消费券。
5.严禁资金挪用:严禁将财政补贴资金用于购买烟酒、日用品、保健品等非养老服务类的实物商品,严禁用于超出核定的服务场景。
6.严禁串联勾结:严禁服务机构与老年人亲属、中介人员串通,利用政策漏洞“空转”套取国家财政资金。
7.严禁虚报核销:严禁跨区域重复核销、提前预支核销、未按规定条件和时间违规核销。
三、依法依规联合惩戒
各级民政、财政、市监部门将切实履行监管责任,一经查实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1.经济与行政惩处:依法全额追回被骗取、套取的财政补贴资金;对涉事服务机构予以暂停补贴资格、通报批评、责令整改、清退出定点名单,情节严重的,同时注销其在民政部门的相关备案资质。
2.信用联合惩戒:将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机构和个人,坚决列入养老服务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限制其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和政府采购项目。
3.移送司法追责:对涉嫌诈骗等违法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涉及公职人员“监守自盗”或违规操作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追责问责。
四、畅通监督举报渠道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积极监督举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将做到有报必查、查实必究,并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特此通告。
全市养老服务消费补贴违规行为监督举报电话:
市民政局:0817-2731518
顺庆区民政局:0817-2225267
高坪区民政局:0817-3591953
嘉陵区民政局:0817-3882707
阆中市民政局:0817-6510978
南部县民政局:0817-5687617
西充县民政局:0817-5255908
营山县民政局:0817-8219509
蓬安县民政局:0817-8603364
仪陇县民政局:0817-7216567
南充市民政局
2026年8月1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