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社会组织年报年检工作的通知
全市性社会组织: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办法》(民政部令第78号)《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民政部令第27号)等有关规定,现将社会组织2025年社会组织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凡在2025年6月30日(含)以前依法登记成立且未认定为慈善组织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慈善组织年检另出通知),均应按照本通知要求参加年检。
二、年检时间
参加年度检查的社会组织应于6月30日前进行网上填报,7月31日前将经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初审出具的年检资料报送市民政局;市民政局于9月30 日前作出年检结论,并于10月将结论向社会公开。
上述时间节点均为最后期限,请各市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打好工作提前量。
三、年检步骤
(一)网上填报
1.参检社会组织登录进入“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https://zwfw.mca.gov.cn/),选择法人服务登录,分类选择“社会团体年检年报”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年报”进入填报界面(已注册账号的社会组织,直接用已注册的账号密码登录,未注册账号的社会组织应先注册账号后再登录),按要求进行年度工作报告书的填写。
2.参检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书填写的内容,原则上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的活动、财务等情况。特殊情况需要补充说明的,可适度提前或延后。
2024年7月1日(含)以后依法登记成立,未参加2024年度年检的社会组织,参加本次年检,还应包括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的活动、财务等情况。
3.参检社会组织应通过“补充材料上传”上传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模板沿用2024年发布的模板不变,社会组织可通过财务审计报告生成系统生成审计报告,也可下载模板请会计师事务所按模板出具报告。财务审计报告的生成和模板下载链接为:https://www.sichuannpo.com/el.html?c=2h7gUdVrFu0#/form?ssc=2h7gUdVrFu0。未按2024年版财务审计报告模板出具审计报告,或对审计报告模板进行了删减的,不能通过年检。
(二)网上预审
市民政局在7个工作日内对社会组织网上填报的年检材料进行预审,并将预审发现的问题反馈社会组织,社会组织对问题作出情况说明或整改说明。
(三)纸质材料报送
1.参检社会组织待网上预审,呈现“审核通过”状态后,可将年度工作报告书打印成A4纸质文本,报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复核签字后,加盖组织印章。
2.社会组织将2025年度工作报告、《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重要信息采集表和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所需要的其他年检材料,一并报送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进行初审。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根据初审情况在年度工作报告书末页相应位置出具“拟合格”“拟基本合格”或“拟不合格”的初审结论,并填写经办日期、经办人姓名,加盖单位公章。社会组织再将以上资料连同《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正反面)报市民政局503办公室。
3.已脱钩的市级行业协会商会若存在国有资产管理的,还需向市财政局资产科806办公室提交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5年度资产报告,资产报告审核通过后再按照年检流程进行年检审核,若不存在国有资产,需在提交年检材料时一并提交《社会组织年度检查无国有资产承诺书》(见附件1),签署后即可按正常年检流程办理。
(四)作出年检结论、发布公告
1.市民政局依据《四川省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办法》和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初审意见,结合抽查、实地检查和其他问题线索核实情况,特别是今年开展的各项整治、整顿活动排查整改情况,对参检单位分别作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年检结论,相关年检评定标准详见《四川省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办法》(川民规〔2026〕3号)(附件2)。
2.10月,市民政局通过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公布社会组织年检结论和未参检社会组织名单。
3.社会组织在规定时限未网上填报提交年检材料、网上填报后未按期报送纸质材料、报送纸质材料经审核不齐全未按期补正、年检结论未录入法人登记证书副本等情形,均视为未参加年度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信息填报准确。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是社会组织的法定义务,也是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有效措施,各社会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指定专人负责填报年检材料,确保提交材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市民政局将会同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通过抽查审计、实地核查、数据核对等方式对年检所涉事项进行抽查核实,对虚假填报及未按期报送年检材料的社会组织,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二)资料报送齐全。全市性社会组织报市民政局的年检资料包括:1.带有水印的年度工作报告书一式3份;2.财务审计报告原件1份;3.南充市社会组织重点信息情况采集表(附件3)1份;4.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
(三)严格把握时间。2026年6月30日后年检系统将关闭,届时社会组织不能在网上填报、提交,填报过程中可能还涉及数据修改、系统登录不成功等原因,请各社会组织安排专人立即填报,切勿等待最后期限。2026年8月1日开始市民政局不再接收社会组织纸质年检资料,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未参加年检。
联系电话:南充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和慈善事业促进科(顺庆区柳林路27号503办公室),0817-2731516。
附件:1.社会组织年度检查无国有资产承诺书
2.《四川省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办法》(节选)
3.南充市社会组织重点信息情况采集表
南充市民政局
2026年5月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