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民政局关于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根据《四川省民政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第一批民政领域转移支付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川民发〔2025〕14号)等文件,组织各地各单位进行项目申报。市民政局主要负责非扩权县和市直属养老类事业单位养老服务定向财力资金的再分配,督促指导项目实施。各县(市、区)民政局、市直属养老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项目申报、实施、验收和资金拨付等。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资金严格按照《中央和省级财政养老服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社〔2024〕84号)执行。2025年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支持公办养老机构设施设备购置、公办养老机构护理能力提升、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和示范性老年助餐网络建设、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服务、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天府银龄”老年志愿服务、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等。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非扩权县和市直属养老类事业单位的资金根据省民政厅项目安排表、工作目标任务、重点任务进行综合测算。扩权县资金直接到项目所在地,市级不做任何分配。2025年下达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11762.8万元。其中省级补助资金(一般公共预算)9246.8万元,省级福彩公益金800万元,中央财政福彩公益金1716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1.项目总体目标。项目总体目标为积极支持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结合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增加有效服务供给,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实施银龄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和关心关爱青少年成长成才行动,鼓励老年人参与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青少年关爱帮扶等服务。通过支持当地老年助餐机构根据需要购置或更新助餐设施设备,提升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便捷性和可及性。
2.项目绩效目标。项目主要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天府银龄”老年志愿服务方面,具体情况为:新增公办养老机构设施设备购置床位156张,新增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117张,新增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7个,新增社区老年助餐网络4个,新增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服务点位3个,老年人能力评估11.15万人次,天府银龄行动开展活动420场次,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户5812户等。
3.项目自评工作开展情况。一是要求各县(市、区)民政局开展自我评价,并将自评结果报送市民政局。二是根据收集掌握的相关信息资料及自评情况,民政厅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仪陇县进行现场绩效评价。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通过对资金分配使用情况、项目组织管理情况、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自我衡量,了解资金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和原因,及时总结经验,完善管理,有效提高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资金支出使用全过程及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和判断。重点关注资金分配是否符合相关规划、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过程是否完整、资金拨付是否及时、设施建成后的投用情况等主要环节。
(三)评价选点
市民政局加强项目监督管理,要求各县(市、区)民政局、市直属养老类事业单位定期上报项目进度、资金使用情况,不定期深入项目现场督导建设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抽取仪陇县为2025年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实地绩效评价。
(四)评价方法
1.案卷研究法:核查资金拨付文件、比选记录及服务合同。
2.单位自评法:各县(市、区)民政局、市直属事业单位开展自评并打分,提交自评报告和项目资金台账和项目进度台账。
3.实地勘察法:抽查项目建设及运营情况。
4.问卷调查法:收集老年人满意度数据。
(五)评价组织
各县(市、区)民政局、市直属养老类事业单位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任组长、业务科(股、室)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科(股、室)工作人员为成员的绩效评价工作组,全面负责自评工作资料收集、审核、现场核查及撰写报告。市民政局负责对各地各单位评价结果进行抽查检查。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指标分值18分,得分18分)。根据《中央和省级财政养老服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四川省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办法》,对养老项目的支持范围、支持方式、支持标准、申报审核、项目验收、绩效评价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在具体项目筛选上,对各地民政部门及其直属养老类事业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择优确定项目。养老项目依据四川省民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2023-2025年)的通知》(川民发〔2023〕4号)和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南充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南府办规〔2024〕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设立,符合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宏观政策规划,有力促进我市养老事业发展。资金支持方向属于政府支持范围,且符合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划分规定;资金投向与养老项目总体规划、养老事业发展相匹配;未与其他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交叉重复。
2.项目管理(指标分值18分,得分18分)。各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通过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方式实施2025年养老服务相关项目。2025年非扩权县和市直属养老类事业单位的养老服务定向财力补助资金分配由老龄养老科提出分配建议方案,市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组、规划财务科参与,局党组会进行审议。分配决策程序符合《中央和省级财政养老服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社〔2024〕84号)。同时要求各县(市、区)民政局加强与本级财政、发改等部门衔接,精心组织、抓好落实,根据《评价指标和标准》要求,对本地区养老服务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绩效自评。
3.项目实施(指标分值9分,得分7.1分)。2025年下达我市中央和省级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11762.8万元,累计支出8061.939万元,预算执行率68.54%。地方配套资金计划11526.08万元,已到位11526.08万元,到位率100%。
4.项目结果(指标分值9分,得分8.5分)。“天府银龄”老年志愿服务、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服务、公办养老机构设施设备购置等项目已完成,其余项目按计划推进。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1.区域均衡性(指标分值10分,得分10分)。2025年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结果均衡公平,区域间资金分配情况得到进一步改善,区域间差距逐步缩小。采用据实法、因素法和项目法进行资金分配科学合理。
2.对象精准性(指标分值10分,得分10分)。适老化改造、高龄津贴受益对象均通过系统核验,符合政策支持条件。
3.标准合理性(指标分值5分,得分5分)。资金补贴标准符合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补助标准,及时按标准兑现。
4.群众满意度(指标分值5分,得分5分)。问卷调查显示老年人满意度达90%。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1.护理型床位占比(指标分值8分,得分8分)。截至2025年10月底,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床位共2.51万张,其中护理型床位1.74万张,占比69%,占比超过65%。
2.养老机构达标率(指标分值8分,得分8分)。全市评定为五级养老机构1家(市社会福利中心小龙院区),评定为四级养老机构4家,评定为一级至二级服务等级的乡镇公办养老机构99家。
四、评价结论
经评价,中央和省级财政养老服务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得分97.6分。资金使用整体合规,民生保障项目受益精准。
五、存在主要问题
资金使用率较低,2025年下达中央和省级财政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11762.8万元,截至目前,各县(市、区)、市直属养老类事业单位资金使用8061.939万元,资金使用率68.54%。
一是加强督办调度。督促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加快推动项目建设,聚焦关键环节,明确责任主体,确保在建项目按时序、按进度有力有序推进。二是开展项目实施全方位监管。指导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对资金运作全过程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监管,过程中对项目实施进度、效益效果的偏离目标的及时纠偏。
附表:1.专项预算绩效自评打分表
2.专项预算绩效自评实地踏勘点位清单表
3.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南充市民政局
2026年1月30日
附表1
专项预算绩效自评打分表
|
绩效评价指标 |
指标解释 |
自评得分 |
备注 |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 | |||
|
通用指标 |
项目决策 |
决策程序 |
6 |
项目决策程序是否严密 |
6 |
|
|
规划论证 |
6 |
项目规划论证是否符合中省要求,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是否科学合理 |
6 |
|||
|
资金投向 |
6 |
项目资金是否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是否聚焦重大任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 |
6 |
|||
|
项目管理 |
制度办法 |
2 |
项目制度办法是否体系健全、要素完备 |
2 |
||
|
分配管理 |
10 |
项目资金分配因素选取、权重设置、区域分布,项目管理、审批是否符合管理要求 |
10 |
|||
|
绩效监管 |
6 |
管资金、项目、政策是否管绩效,项目绩效监管是否按要求开展,对下指导是否有力有效 |
6 |
|||
|
项目实施 |
预算执行 |
6 |
项目资金财政拨付、单位执行和地方配套到位情况 |
4.1 |
||
|
资金使用 |
3 |
资金使用拨付、项目实施是否符合规定 |
3 |
|||
|
项目结果 |
目标完成 |
6 |
项目是否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是否与绩效目标相匹配,反映目标实现程度 |
6 |
||
|
完成时效 |
3 |
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较 |
2.5 |
|||
|
专用指标 |
民生保障 |
区域均衡性 |
10 |
项目资金分配体现的均衡公平情况 |
10 |
|
|
对象精准性 |
10 |
资金实际支持对象是否符合管理要求,是否符合支持对象范围 |
10 |
|||
|
标准合理性 |
5 |
资金实际补贴标准是否符合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补助标准,是否及时按标准兑现 |
5 |
|||
|
群众满意度 |
5 |
资金涉及相关受益群体、支持对象的满意度调查访谈情况 |
5 |
|||
|
个性指标 |
护理型床位占比 |
8 |
全市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 |
8 |
||
|
养老机构达标率 |
8 |
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情况 |
8 |
|||
附表2
专项预算绩效自评实地踏勘点位清单表
|
序号 |
实地踏勘点位 |
备注 |
|
1 |
仪陇县 |
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 |
附表3
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
项目名称 |
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 | ||||||||||||
|
预算单位 |
四川省民政厅 | ||||||||||||
|
项目类型 |
老龄养老 | ||||||||||||
|
项目概况 |
中长期规划 (名称、文号,仅指 常年项目) |
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2023-2025年)的通知》(川民发〔2023〕4号) | |||||||||||
|
资金管理办法 (名称、文号) |
《中央和省级财政养老服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社〔2024〕84号) | ||||||||||||
|
绩效分配方式 |
£因素法 |
£项目法 |
R据实据效 |
R因素法与项目法相结合 | |||||||||
|
立项依据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23〕35号)《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南充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南府办规〔2024〕2号) | ||||||||||||
|
使用范围 |
公办养老机构设施设备购置、公办养老机构护理能力提升、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和示范性老年助餐网络建设、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服务、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天府银龄”老年志愿服务、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等。 | ||||||||||||
|
申报(补助)条件 |
符合项目实施方案 | ||||||||||||
|
项目起止年限 |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11762.8 | |||||||||||
|
其中:财政拨款 |
11762.8 | ||||||||||||
|
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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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体目标 |
年度目标 | ||||||||||||
|
1.积极支持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结合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增加有效服务供给,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 2.实施银龄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和关心关爱青少年成长成才行动,鼓励老年人参与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青少年关爱帮扶等服务。 3.通过支持当地老年助餐机构根据需要购置或更新助餐设施设备,提升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便捷性和可及性。 4.到2026年底,试点地区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实现100%覆盖;基本建成综合养老服务供需对接平台,统筹各类涉老服务资源,链接集中照料、居家照护、老年助餐助浴、家政服务等养老服务市场资源,实现动态更新供需“两张清单”;完成重点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功能和安全升级改造,基本建成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小区四级养老服务网络,“15分钟养老服务圈”覆盖率达到80%以上。 |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权重 |
实际完成 指标值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新增公办养老机构设施设备购置床位数量 |
≥ |
156 |
张 |
156张 | |||||||
|
新增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数量 |
≥ |
117 |
张 |
正在按计划要求推进中,预计6月底前完成 | |||||||||
|
新增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 |
≥ |
7 |
个 |
已建设完成1个,6个正在建设中,预计6月底前完成 | |||||||||
|
新增社区老年助餐网络 |
≥ |
4 |
个 |
已建设完成3个,1个正在建设中 | |||||||||
|
新增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服务点位 |
≥ |
3 |
个 |
3个 | |||||||||
|
老年人能力评估人次数 |
≥ |
11.15万 |
人次 |
正在开展评估 | |||||||||
|
天府银龄行动开展活动场次 |
≥ |
420 |
场次 |
479场次 | |||||||||
|
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户数 |
≥ |
5812 |
户 |
5812户 | |||||||||
|
添置更新设施设备的街道(乡镇)或村(社区)层面老年助餐点位数量 |
≥ |
68 |
个 |
68个 | |||||||||
|
质量指标 |
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 |
≥ |
65% |
69% | |||||||||
|
时效指标 |
市级财政部门将收到的省级财政资金及时下达试点地区财政部门 |
定量 |
收到补助资金后30日内 |
30日内下达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老年人日益增加的养老服务需求 |
定性 |
不断满足 |
不断满足 | ||||||||
|
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能力和品质 |
定性 |
有效提高 |
有效提高 | ||||||||||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对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满意度 |
≥ |
90% |
90% | ||||||||
|
受益家庭和老年人对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的满意度 |
≥ |
90% |
90% | ||||||||||
|
老年志愿服务对象满意度 |
≥ |
90% |
90% | ||||||||||
|
接受评估老年人对评估工作服务满意度 |
≥ |
90% |
9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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