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民政局关于2025年省级财政社会救助救济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民政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川民发〔2026〕6号),我局及时组织县(市、区)民政局和资金使用单位开展绩效自评,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1.项目设立原因及背景。
为依法履行政府兜底保障职责,针对精减退职职工、起义投诚人员、伤残民兵民工、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按历史政策与现实需求,提供持续稳定的生活补助,解决特定群体生活困难,筑牢社会救助体系,确保政策落地与资金精准高效使用。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1)绿色惠民殡葬补助是根据《四川省民政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面实施绿色惠民殡葬政策的意见》(川民发〔2019〕55号),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绿色惠民殡葬补贴制度。
(2)残疾人两项补贴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从2016年1月1日起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3)精减退职职工救济补助资金主要根据《国务院关于精减退职的老职工生活困难救济问题的通知》(〔65〕国内字224号)对1957年底以前参加工作并发放了一次性退职补助金、1961年到1965年6月5日期间精减退职、全部或者大部丧失劳动能力(或年老体弱,或长期患病影响劳动较大,而家庭生活无依靠)的职工给予补助的规定设置。
(4)原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生活补助属统战部门职能职责,对象人员认定、相关政策、发放名单、发放标准均由统战部门掌握和提供。民政厅根据财政厅安排,仅负责代发补助资金。
(5)原襄渝铁路西段伤残民兵民工及遗属生活补助政策依据主要有四川省革命委员会《批转省支援襄渝铁路领导小组 省民政局 省财政局 省劳动局〈关于处理襄渝铁路西段民兵因工残、亡待遇有关问题的补充意见〉》(川革发〔1972〕50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原襄渝铁路西段民兵民工矽肺病体检及定期生活补助问题的处理意见》(川办函〔2009〕268号)、《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做好襄渝铁路西段民兵民工身份认定工作的通知》(川民发〔2010〕189号)。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原襄渝铁路西段伤残民兵民工及遗属生活补助由省级财政按照补助标准(分档分级)和享受人数全额预算,按照“当年预拨、次年据实结算”的方式管理。
3.项目主要内容。南充市2025年省级财政社会救助救济补助资金项目的主要内容是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为逝者家属发放绿色惠民殡葬补贴、发放襄渝铁路伤残民兵民工及遗属生活补助、发放精减退职职工和起义投诚人员生活补助。
4.主管部门职能。市民政局作为省级财政社会救助救济资金的市级主管部门,负责将下达至市本级的资金再分配至三区,并对全市补助资金使用进行综合监督管理。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1.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严格执行《省级财政社会救助救济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川财社〔2024〕130号)。同时,市民政局制定了民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的使用范围、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绩效管理及监督检查等进行了明确。
2.项目实施目的和主要工作任务。该项目实施目的是落实民生兜底保障政策,为特定群体提供稳定生活补助;主要任务是聚焦对象精准认定、发放补助资金、标准动态调整、资金监管与绩效评价等,确保政策落地与资金安全高效。
3.项目支持方向。省级财政社会救助救济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绿色惠民殡葬补助、襄渝铁路伤残民兵民工及遗属生活补助、精减退职职工和起义投诚人员生活补助。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1.项目预算安排情况。2025年,省级财政社会救助救济补助资金预算为17208万元。其中: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024年结算资金787万元、2025年资金3796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024年结算资金2602万元、2025年资金3532万元,绿色惠民殡葬2025年资金1023万元,襄渝铁路伤残民兵民工及遗属生活补助2024年结算资金-192万元、2025年资金5294万元,精减退职职工和起义投诚人员生活补助2025年资金366万元。
2.资金分配流程。坚持“非扩权县资金根据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安排,由市民政局再分配后直达项目所在地财政部门;扩权县的资金根据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安排,直达项目所在地财政部门”的资金分配原则。省级财政社会救助救济补助资金采取据实法、因素法进行分配,市民政局相关业务科室提出资金分配方案和编制绩效目标,商市财政局,规财科牵头将分配方案、绩效目标表报市民政局党组会议审议;市民政局党组会议审议后,规财科将分配方案和绩效目标表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联合印发资金文件,并将资金预算指标下达各单位。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1.项目总体目标。该项目总体目标为通过向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向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向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精减退职人员、襄渝铁路西段伤残民兵民工及遗属发放生活补助,向丧属发放绿色惠民殡葬补助等,持续提升补助对象的获得感、幸福感。
2.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方面编制了2025年度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区域绩效目标表
|
专项名称 |
社会救助救济补助资金 | |||||
|
省级财政部门 |
四川省财政厅 |
省级主管部门 |
四川省民政厅 | |||
|
市(州)财政部门 |
南充市财政局 |
市(州)主管部门 |
南充市民政局 | |||
|
资金情况 (万元) |
年度金额: |
17208 | ||||
|
其中:中央补助 |
||||||
|
省级安排 |
17208 | |||||
|
市县安排 |
||||||
|
年度总体目标 |
1.保障精减退职和起义投诚人员基本生活; 2.保障襄渝铁路西段伤残民兵民工及遗属的基本生活; 3.解决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保障残疾人生存发展权益; 4.为符合条件逝者家庭提供遗体接运、存放、火化、骨灰暂存等基本殡葬服务。 |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目标值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殡葬服务惠民人数 |
≥5800人 | |||
|
享受精减退职和起义投诚补助人数 |
≥640人 | |||||
|
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人数 |
≥10.4万人 | |||||
|
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人数 |
≥11.5万人 | |||||
|
享受生活补助的襄渝铁路西段伤残民兵民工人数 |
≥2570人 | |||||
|
质量指标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 |
不低于100元/人.月 | ||||
|
精减退职人员基本生活补助标准 |
不低于600元/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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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 |
不低于120元/人.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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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 |
不低于90元/人.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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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渝铁路西段伤残民兵民工生活补助标准 |
按省级制定标准发放 | |||||
|
时效指标 |
资金拨付及时率 |
≥9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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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受助人员基本生活 |
有效改善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符合条件的受助对象幸福感 |
显著增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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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受助困难残疾人满意度 |
≥90% | |||
|
受助重度残疾人满意度 |
≥90% | |||||
|
精减退职人员满意度 |
≥90% | |||||
|
享受殡葬补贴家属满意度 |
≥90% | |||||
|
襄渝铁路西段伤残民兵民工及家属满意度 |
≥90% | |||||
3.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市民政局按照“谁分配、谁绩效”和“谁支出、谁自评”的原则及绩效目标自评全覆盖的要求,各业务科室指导县(市、区)开展省级财政社会救助救济补助资金绩效自评并汇总形成全市社会救助救济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报告,规划财务科汇总各业务科室绩效自评资料并向省厅规财处报送自评资料。自评资金包括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和市、县本级财政补助资金。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牢固树立“讲绩效、有绩效、比绩效、用绩效、优绩效”的管理理念,促进省级财政社会救助救济补助资金有关“政策、对象、资金”科学管理,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守住财经纪律红线、坚守廉洁行政底线,确保民政专项资金安全。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资金支出使用全过程及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和判断。重点关注补助对象动态管理精准性、预算执行中向“一卡通”系统推送数据和资金拨付是否及时、受益群体满意度如何等主要环节。
(三)评价选点。本次点位评价综合考虑资金量、覆盖情况以及可能存在的问题等因素,选取嘉陵区、仪陇县作为评价点位。
(四)评价方法。座谈访谈:面向项目实施单位、受益对象等,通过座谈会形式,深入了解项目实施情况、满意度和意见建议。撰写报告:由项目所在地民政局按照项目申报资料撰写自评报告。市民政局汇总形成自评报告,向民政厅报送。
(五)评价组织。评价组人员由市民政局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规划财务科牵头组织本次绩效评价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汇总等;相关业务科室负责本业务领域内绩效自评具体工作,指导县(市、区)民政局开展绩效自评,并撰写绩效自评报告。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1)决策程序(指标分值6分,得分6分):省级财政社会救助救济资金按照省相关文件精神,项目设立经过事前评估,符合专项资金设立的基本规范和程序要求,项目的设立与民政的职责相符,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项目设立程序严密。
(2)规划论证(指标分值6分,得分6分):省级财政社会救助救济补助资金项目依据为《四川省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川民发〔2021〕193号)、《南充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南民发〔2022〕48号)等文件,补助标准符合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和宏观政策规划,旨在改善我市特定群体生活水平,资金年度绩效目标与中长期规划一致,没有与相关部门同类资金或部门内部相关资金重复。
(3)资金投向(指标分值6分,得分6分):项目资金主要向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向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向丧属发放绿色惠民殡葬补助,向襄渝铁路伤残民兵民工及遗属、精减退职职工和起义投诚人员发放生活补助,资金投向明确。
2.项目管理。
(1)制度办法(指标分值2分,得分2分):市民政局制定了民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的使用范围、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绩效管理及监督检查等进行了明确。县(市、区)民政局制定了相关项目管理制度,明确了资金使用范围、预算管理及绩效管理等要求,项目管理制度建立较完善。
(2)分配管理(指标分值10分,得分10分):分配至三区民政局资金主要采取据实法、因素法进行分配。
(3)绩效监管(指标分值6分,得分6分):主要通过调度“四川省民政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平台”、实地调研和督导检查、报送资金预算执行情况等方式进行开展绩效监管。
3.项目实施。
(1)预算执行(指标分值6分,得分6分):2025年社会救助救济补助资金预算为35274.08万元(省级财政17208万元、市级财政506.70万元、县财政17559.38万元),截至2025年底累计支付35274.08万元(省级财政17208万元、市级财政506.70万元、县财政17559.38万元),预算执行进度为100%,其中省级资金预算执行进度100%。
(2)资金使用(指标分值3分,得分3分):省级财政社会救助救济补助资金使用总体较为规范,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和审批程序。
4.项目结果。
(1)目标完成(指标分值6分,得分6分)
省级财政社会救助救济补助资金预算执行较好,但部分政策补助对象特定、不会新增且年龄偏大,年度内因对象死亡等原因,没有完成预期目标,如襄渝铁路对象自然减员情况无法预测,应发放2570人,实际发放2551人,偏离度0.74%。
(2)完成时效(指标分值3分,得分3分)
省级财政社会救助救济补助资金预算执行较好。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1.区域均衡性(指标分值10分,得分10分)
省级财政社会救助救济补助资金发放对象较为稳定,补助最低标准由省政府审定,区域间差距较小。
2.对象精准性(指标分值10分,得分9.5分)
2025年社会救助救济补助资金发放对象较为稳定,因死亡数据、户籍迁移数据难以及时获取等原因,部分补贴发放过程中不能完全做到对象精准。
3.标准合理性(指标分值5分,得分5分)
省级财政社会救助救济补助资金发放标准根据物价等因素进行适时调整,补助最低标准由省政府审定,各县(市、区)按照省级规定标准发放。
4.群众满意度(指标分值5分,得分5分)
通过面向直接服务对象的询问与合作方的座谈,得到反馈的总体满意度较高。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指标分值16分,得分16分)
(1)资金实效(指标分值8分,得分8分)
通过专项资金救助,受助人员基本生活得以改善。
(2)对象动态管理(指标分值8分,得分8分)
各县(市、区)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每月开展数据比对。
四、评价结论
经评价,省级财政社会救助救济补助资金绩效自评等级为“优秀”,得分为99.5分。其中:通用指标中项目决策满分18分,评价得分18分;项目管理满分18分,评价得分18分;项目实施满分9分,评价得分9分;项目结果满分9分,评价得分9分;专用指标(民生保障)满分30分,评价得分29.5分;个性指标满分16分,自评得分16分。总体上看,省级财政社会救助救济补助资金设立依据充分、规划合理、资金投向明确,项目目标比较清晰,实施结果与规划基本一致,受益群体满意度较高,补助对象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附表:1.专项预算绩效自评打分表
2.专项预算绩效自评实地踏勘点位清单表
3.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南充市民政局
2026年1月30日
附表1
专项预算绩效自评打分表
|
绩效评价指标 |
指标解释 |
自评得分 |
备注 |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 | |||
|
通用指标 |
项目决策 |
决策程序 |
6 |
项目决策程序是否严密 |
6 |
|
|
规划论证 |
6 |
项目规划论证是否符合中省要求,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是否科学合理 |
6 |
|||
|
资金投向 |
6 |
项目资金是否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是否聚焦重大任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 |
6 |
|||
|
项目管理 |
制度办法 |
2 |
项目制度办法是否体系健全、要素完备 |
2 |
||
|
分配管理 |
10 |
项目资金分配因素选取、权重设置、区域分布,项目管理、审批是否符合管理要求 |
10 |
|||
|
绩效监管 |
6 |
管资金、项目、政策是否管绩效,项目绩效监管是否按要求开展,对下指导是否有力有效 |
6 |
|||
|
项目实施 |
预算执行 |
6 |
项目资金财政拨付、单位执行和地方配套到位情况 |
6 |
||
|
资金使用 |
3 |
资金使用拨付、项目实施是否符合规定 |
3 |
|||
|
项目结果 |
目标完成 |
6 |
项目是否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是否与绩效目标相匹配,反映目标实现程度 |
6 |
||
|
完成时效 |
3 |
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较 |
3 |
|||
|
民生保障 |
区域均衡性 |
10 |
项目资金分配体现的均衡公平情况 |
10 |
||
|
对象精准性 |
10 |
资金实际支持对象是否符合管理要求,是否符合支持对象范围 |
9.5 |
|||
|
标准合理性 |
5 |
资金实际补贴标准是否符合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补助标准,是否及时按标准兑现 |
5 |
|||
|
群众满意度 |
5 |
资金涉及相关受益群体、支持对象的满意度调查访谈情况 |
5 |
|||
|
个性指标 |
资金实效 |
8 |
受助人员基本生活改善情况 |
8 |
||
|
对象动态管理 |
8 |
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并及时开展数据比对 |
8 |
|||
附表2
专项预算绩效自评实地踏勘点位清单表
|
序号 |
实地踏勘点位 |
备注 |
|
1 |
嘉陵区 |
省级财政社会救助救济资金 |
|
2 |
仪陇县 |
省级财政社会救助救济资金 |
备注:项目实地踏勘点位包括市(州)本级、县(市、区)本级及有关项目、单位、公司等。
附表3
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
项目名称 |
省级财政社会救助救济补助资金 | |||||||||||
|
预算单位 |
南充市民政局 | |||||||||||
|
项目类型 |
民生保障 | |||||||||||
|
项目概况 |
中长期规划 (名称、文号,仅指 常年项目) |
《四川省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川民发〔2021〕193号) 《南充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南民发〔2022〕48号) | ||||||||||
|
资金管理办法 (名称、文号) |
民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 |||||||||||
|
绩效分配方式 |
☑因素法 |
□项目法 |
☑据实据效 |
□因素法与项目法相结合 | ||||||||
|
立项依据 |
《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面实施绿色惠民殡葬政策的意见》(川民发〔2019〕55号)、《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国务院关于精减退职的老职工生活困难救济问题的通知》(〔65〕国内字224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原襄渝铁路西段民兵民工矽肺病体检及定期生活补助问题的处理意见》(川办函〔2009〕268号)、《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做好襄渝铁路西段民兵民工身份认定工作的通知》(川民发〔2010〕189号) | |||||||||||
|
使用范围 |
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原襄渝铁路西段伤残民兵民工及遗属生活补助、精减退职职工救济补助、起义投诚人员生活补助、绿色惠民殡葬补助 | |||||||||||
|
申报(补助)条件 |
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原襄渝铁路西段伤残民兵民工及遗属、精减退职职工、起义投诚人员、绿色惠民殡葬丧属 | |||||||||||
|
项目起止年限 |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
|
其中:财政拨款 |
17208 | |||||||||||
|
其他资金 |
||||||||||||
|
总体目标 |
年度目标 | |||||||||||
|
1.保障精减退职和起义投诚人员基本生活; 2.保障襄渝铁路西段伤残民兵民工及遗属的基本生活; 3.解决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保障残疾人生存发展权益; 4.为符合条件逝者家庭提供遗体接运、存放、火化、骨灰暂存等基本殡葬服务。 |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权重 |
实际完成 指标值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殡葬服务惠民人数 |
≥ |
5800 |
人 |
6% |
6776人 | |||||
|
享受精减退职和起义投诚补助人数 |
≥ |
640 |
人 |
6% |
696人 | |||||||
|
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人数 |
≥ |
10.4 |
万人 |
6% |
11.45万人 | |||||||
|
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人数 |
≥ |
11.5 |
万人 |
6% |
12.48万人 | |||||||
|
享受生活补助的襄渝铁路西段伤残民兵民工人数 |
≥ |
2570 |
人 |
6% |
2551人 | |||||||
|
质量指标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 |
≥ |
100 |
元/人.月 |
6% |
100元/人/月 | ||||||
|
精减退职人员基本生活补助标准 |
≥ |
600 |
元/月 |
6% |
600元/月 | |||||||
|
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 |
≥ |
120 |
元/人.月 |
6% |
120元/人/月 | |||||||
|
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 |
≥ |
90 |
元/人.月 |
6% |
90元/人/月 | |||||||
|
襄渝铁路西段伤残民兵民工生活补助标准 |
定性 |
按省级制定标准发放 |
6% |
按省级制定标准发放 | ||||||||
|
时效指标 |
资金拨付及时率 |
≥ |
90 |
% |
5% |
9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受助人员基本生活 |
定性 |
有效 改善 |
5% |
有效改善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符合条件的受助对象幸福感 |
定性 |
显著增强 |
5% |
显著增强 | |||||||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受助困难残疾人满意度 |
≥ |
90 |
% |
5% |
90% | |||||
|
受助重度残疾人满意度 |
≥ |
90 |
% |
5% |
90% | |||||||
|
精减退职人员满意度 |
≥ |
90 |
% |
5% |
90% | |||||||
|
享受殡葬补贴家属满意度 |
≥ |
90 |
% |
5% |
90% | |||||||
|
襄渝铁路西段伤残民兵民工及家属满意度 |
≥ |
90 |
% |
5% |
9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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