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11100008750295H/2024-00003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市林业局
成文日期
2024-05-23
文号
财资环〔2024〕38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时间:2024-05-23 | 来源:财政部网站

关于印发《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资环〔2024〕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林业和草原局,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财政部、国家林草局制定了《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其中,第十一条涉及项目储备相关规定于下达2025年资金起应用。

附件: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部 国家林草局
2024年5月23日

附件下载:

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pdf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