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时间:2020-03-16 10:42 | 来源:市科技局

为协调推进四川省区域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科技厅根据《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优化整合方案》(国科发基〔2017250号),和《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管理办法》(国科发基〔201848号)的有关要求,印发了《四川省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管理办法》。

一、主要内容

《四川省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管理办法》共五章二十六条,分为总则、管理职责、组建、运行与管理、附则。

关于平台内涵,管理办法将其定位为我省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的后备力量和有益补充,是围绕四川特色优势产业和学科等发展需要,开展科技基础资源汇交和集成、挖掘与分析、管理与利用,为科技创新提供基础支撑和条件保障的公益性、专业化、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

关于平台分类,管理办法明确将平台分为基础条件类平台、统筹服务类平台两个类型。基础条件类平台主要是指利用科学数据、生物种质与实验材料等科技资源,面向社会提供科研基础条件支撑和共享服务的数据库或资源库;统筹服务类平台主要是面向全省科研及管理人员建设的,围绕科技管理、基地运行、科技政策与信息公开等方面提供一站式服务的保障性平台。

关于平台组建,管理办法明确了定性与定量结合的指标“门槛”,另外从设立共享服务平台管理委员会、依托单位保障、市州推荐支持等方面,确保平台高水平建设和可持续发展。

关于平台运行管理,管理办法明确了论证程序和建设阶段,按照共享服务平台建设发展阶段,分为培育类、运行类共两个级别。按照“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模式,对共享服务平台择优予以后补助支持或平台序列中除名。

二、主要创新点和内容

我省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定位于“基础支撑与条件保障类科技创新基地”,按照创新基地管理方式组建、运行、管理。

一是改变支持方式,从原来按照计划项目申报制和省级财政资金前补助的方式,调整为科技创新基地管理模式和后补助支持方式;

二是新增平台类型,将我省平台分为基础条件类、统筹服务类两类平台,其中,将统筹服务类平台定位于围绕科技管理等方面提供一站式服务的保障性平台,是相对国家和兄弟省市管理办法的新增类型;

三是改变考核方式,将原有的项目验收结题调整为共享服务平台年度绩效考核,并以考评结果为依据,择优予以支持。

(来源: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相关文件:《四川省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管理办法》

http://kjj.nanchong.gov.cn/TK6328/Article/show_18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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