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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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顺庆区荆溪镇卓越路(临时办公地点)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9:00—12:00,13:00—17:00

电话

0817-2810011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教育、体育工作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研究制定实施办法和意见并指导、监督实施。

(二)负责对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建设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指导全市学校党的建设工作。

(三)负责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开展人才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会同有关部门协助市委抓好学校领导班子建设。

(四)拟订全市教育体育体制改革方案和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协调和监督实施;负责各级各类教育体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负责全市教育体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指导教育体育信息化建设工作。(五)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推进基础教育、高职教育教学改革; 负责驻市高校相关工作。

(六)统筹和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工作。

(七)负责本部门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体育经费、教育体育拨款、教育体育基建投资的方案和措施;指导监督全市教育体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指导国(境)外教育体育援助、教育体育贷款和教育体育合作项目的执行;监督经物价部门批准的教育体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执行。

(八)规划、指导、推进全市的教育体育改革、教育教学和教育科学研究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科学和体育领域新成果、新经验的推广应用,组织协调中小学承担的国家教育科学和体育研究项目的实施,指导学校科研基地、实验室的发展建设。

(九)统筹规划、综合管理全市民办教育,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十)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体育卫生教育、群众体育、社会力量举办学历教育等工作,负责学校、社会体育布局结构的调整。

(十一)负责实施教师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的有关工作,指导教师资格证制度的实施。

(十二)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和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动青少年体育工作;规范体育服务管理;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负责体育彩票销售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十三)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指导体育训练、体育竞赛和运动队伍建设,组织和统筹参加省级以上综合运动会;负责组织协调市级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工作,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十四)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信访稳定工作。

(十五)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应急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和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六)承担办事机构设在市教育体育局的市委、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具体工作。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办公室:

综合协调重要政务、事务;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承担机关文秘、档案、文书收发、目标管理和教育体育年鉴编纂工作;负责机关建设、国有资产管理、人员管理及重要综合性工作;统筹负责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承担综合改革工作;指导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做好学校信息化建设工作;统筹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应急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的协调办理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的日常工作。

政策法规与民办教育管理科(行政审批科):

负责受理教育体育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全市教育体育系统的法制工作,指导教育体育普法、执法和依法治校、校务公开、管办分离工作;综合管理各类民办学校和社会培训机构;指导全市民办教育工作;按管理权限,审批民办学校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负责对各种社会力量举办文化、学历教育学校资格的评估和审查;负责对市教育体育系统重要文件、重大政策进行合法性审查。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集中承担市本级有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等工作,推进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

计划财务科:

负责拟订全市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教育体育事业发展,协调解决教育体育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学校、社会体育布局结构的调整,参与拟订教育体育经费、教育体育拨款、教育体育基建投资的方案和措施,指导监督全市教育体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监督、管理教育体育系统基本建设,指导学校后勤管理和校园绿化、净化、美化、节能减排、学生资助、教育体育惠民等工作;负责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对外开放和经济合作工作;指导体育设施建设工作;负责本部门和所属单位预决算、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教育体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指导国(境)外教育体育援助、教育体育贷款和教育体育合作项目的执行;监督经物价部门批准的教育体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执行。

基础教育科:

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 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的招生计划、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工作; 审核普通中学的设置、更名、撤销和调整;指导全市学前教育、残疾儿童特殊教育和小学、初中、普通高中教育工作和中小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的管理工作;负责中小学生的德育、国防教育、“双拥”、“科普”工作;负责全市普通高中教育的学籍管理、审核验发高中学校学生毕业证书;负责全市中小学教育学会、协会的审查和行业管理工作。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

统筹规划中等职业教育;指导驻市高等职业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实训基地建设、教师培养培训、学生职业技能提升等工作;审核中等职业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审核备案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负责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籍管理、学生的就业指导及“双创” 工作,审核验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毕业证书;负责社区教育工作; 承担成人教育指导实施工作;负责联系驻市高校相关工作和全市职业教育学会、协会的审查和行业管理工作。

教师培训与师范教育科:

指导全市师范教育教学业务和教学改革;负责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干部、教师培训工作;指导中小学教师进修校和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市语言文字工作;组织和指导普通话培训、等级测试;负责指导全市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工作。

教育督导室:

负责监督、检查下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情况;指导、评估下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特约督导员相关工作。

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科:

负责学校体育、卫生健康和艺术教育工作;拟订全市学校体育、青少年体育、艺术教育、学校卫生健康教育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传统项目学校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申报和管理;指导市业余体校做好青少年体育训练工作;承办和指导全市学校体育竞赛、赛事审批和管理工作,组织和统筹中小学生参加省级以上综合运动会;组织、协调、监督学校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指导并会同相关学校开展大中专学生军训工作;负责中小学艺术工作。

群众体育科:

负责全市群众体育工作;拟订全市群众竞技体育发展规划和体育竞赛管理制度;指导协调全市群众体育业余训练、竞赛、优秀运动队建设和训练基地发展工作,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建设;负责指导体育场所(馆)管理工作,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组织、指导全市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负责全市体育教练员有关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全市体育科研、竞技运动项目设置和布局; 负责全市体育学会、协会的审查和行业管理工作;承办和指导全市群众体育竞赛、赛事审批和管理工作,组织和统筹参加省级以上综合运动会;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承办市优秀运动员破、平、创全国级以上记录的申报;推进全市群众体育服务体系建设、体育体制改革和体育产业发展。

信访和安全管理科:

综合管理教育体育系统的安全和维稳工作;负责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负责扫黑除恶、扫黄打非和防汛减灾工作;承担综合性的安全检查和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的督办,参与处理重特大安全事故和信访维稳事件。

审计科: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和日常监督工作;指导全市教育体育系统的内部审计和日常监督工作。

宣传教育科:

负责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负责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含驻市高校)意识形态、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市教育体育系统新闻发布和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全市教育体育系统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和民族宗教工作,牵头处置互联网信息内容突发事件。

组织人事科:

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及市委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的工作部署和工作要求,指导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基层党组织抓好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及市委关于干部、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按干部管理权限,会同相关部门协助市委管理教育体育系统市委管理的干部;负责机关干部、市直属学校(单位)科级干部队伍建设;负责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的人员招聘录用、劳动工资、考核奖惩、机构编制和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统筹规划并指导全市教师队伍建设、外籍教师管理、体育专业技术人才建设以及人事制度改革;负责教师资格认定、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和统战工作;指导做好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工作;协助党委抓好全市教育体育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和教育体育系统行风政风建设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