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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1100MB1117227E/2023-00001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市教育和体育局
发布日期
2023-04-09

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时间:2023-04-10 09:48 | 来源:基教科

各县(市、区)教科体局,市直属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要求,切实规范招生行为,促进教育公平,营造良好教育生态,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市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阳光招生政策,实现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让学生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平台招生。所有招生纳入“四川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管理系统”(地址http://bigapp.scedu.net/,以下简称“全省招生系统”)统一管理,凡未通过该系统的招生均属无效招生,不予注册学籍。

(二)坚持“公民”同招。各县(市、区)应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有一个公办学位。公、民办学校实行同步招生,时间不得早于5月1日。

(三)坚持属地管理。落实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各县(市、区)负责辖区内招生工作。民办学校在审批机关管辖区域内招生。异地就读学生按《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异地入学工作的通知》(南市教体办〔202314号)执行。

(四)坚持免试就近。各县(市、区)应科学划定招生范围,实施就近就便入学。严禁以笔试、面试、评测等任何形式选拔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入学依据,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挂钩招生。

三、招生办法

(一)公办小学。以户籍为主要依据,采取划片就近入学的方式,为适龄儿童、少年提供相应的学位。

(二)公办初中。以户籍为主要依据,采取单校划片、多校划片和电脑随机派位相结合的方式,为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提供相应的学位。市直属学校初中招生由学校所在地教科体局组织实施,招生计划由市教育体育局下达(见附件1)。未在户籍地就读的市内户籍小学毕业生,可在就读地申请学位,也可回户籍地申请学位。

(三)民办学校。在审批机关管辖区域内招生,可实行九年一贯制“直升制度”,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地学生入学,由市教育体育局下达招生计划(见附件2);经县(市、区)教科体局和市教育体育局同意后,可招收本市户籍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但不得招收市外户籍学生。全市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规模占比控制在5%以内,县域在校生规模“只减不增”;所有民办教育学校招生计划数不得超过当年毕业生数,若当年无毕业生则不超过上一年招生计划数。

四、特殊群体入学

(一)残疾儿童。各县(市、区)应压实义务教育阶段普通学校接收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主体责任,确保区域内有学习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应随尽随、就近就便优先入学。各学校不得拒绝接收有学习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二)随迁子女。各县(市、区)坚持“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三)优待对象子女。对符合条件的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消防救援人员、高层次人才、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人员、进藏干部职工等子女入学,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招生程序

(一)统一网上报名。所有信息采集通过“全省招生系统”进行。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可通过手机端关注“四川教育管理服务”公众号,点击“公共服务”进入“升招业务系统”填报信息。对于不具备线上办理能力的,各县(市、区)要组织学校提供服务。

(二)统一组织录取。所有公、民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录取。适龄儿童、少年可选报一个民办学校志愿,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录取全部报名学生。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三)统一公开信息。各县(市、区)通过教育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公开学校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民办学校收费标准、报名条件以及咨询电话、监督举报平台等信息。

(四)统一时间安排。各县(市、区)按照《2023年南充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日程表》(见附件3)开展招生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教育公平和社会稳定。各县(市、区)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招生办法,强化控辍保学,规范有序实施,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入学。

(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市、区)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重要节点,做好释疑工作,回应社会关切。所有学校的招生宣传材料须报经当地教科体局审核后,方可对外发布。

(三)加强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各县(市、区)要严格落实《南充市规范招生“十条禁令”》,严禁擅自招生、提前招生、中介招生、无计划超计划招生,严禁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费,严禁招收借读生。新建学校从起始年级招生,任何学校不得以增班转学选拔学生,小学高段无正当理由原则上不得转学,新生年级班额不得超过55人。

(四)加强督查,严格责任追究。市教育体育局将依托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全省招生系统”对招生入学和控辍保学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各县(市、区)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招生工作专项督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规招生的,按照《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进一步严肃中小学招生纪律的通知》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1.2023年市直属学校初中招生计划

      2.2023年南充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

      3.2023年南充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日程



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349


附件1


2023年市直属学校初中招生计划

学校

招生人数

指令性计划(人)

指导性

计划

(人)

合计

招生人数

招生范围

南充高中

嘉陵校区

610

嘉陵区

600

1210

临江校区

440

顺庆区

330

770

高坪校区

360

高坪区

300

660

龙门中学

360

高坪区

80

440

职院附中

330

顺庆区


330


附件2


2023年南充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

县域

学校名称

学校类别

招生范围

招生计划(人)

其中:

购买学位

收费标准

小学

初中

顺庆区

南充一中

完全中学

顺庆区


1198

697

初中:11500/

南充十中

十二年

一贯制

顺庆区

220

430

小学:12000/

初中:11500/

南充一中附属小学

小学

顺庆区

230


小学:12000/

顺庆区育源学校

小学

顺庆区

55


小学:500/

高坪区

南充市白塔中学外国语学校

十二年

一贯制

高坪区

76

257


小学:4980/

初中:6980/

南充市安汉中学

十二年

一贯制

高坪区

84

233


小学:3900/

初中:5900/

嘉陵区

南充市实验中学

完全中学

嘉陵区


572


初中:8400/

南充道鑫双语学校

十二年

一贯制

嘉陵区

134

149


小学:14000/

初中:14000/

阆中市

阆中市北大博雅骏臣学校

十二年

一贯制

阆中市

45

84


小学:9500/

初中:10000/

阆中市川绵外国语学校

十二年

一贯制

阆中市

60

130


小学:9500/

初中:10000/

南部县

南部县东辰学校

十二年

一贯制

南部县

200

270

273

小学:10000/

初中:11000/

南部县东方学校

九年

一贯制

南部县

100

70

小学:3980/

初中:4580/

南部县滨江小学

小学

南部县

100


小学:3100/

南部县


南部县翔宇实验小学

小学

南部县

250


小学:3200/

南部县东坝镇超越小学

小学

南部县

35


小学:650/

南部县伏虎明珠学校

小学

南部县

30

小学:1000/

仪陇县

仪陇县博达实验学校

九年
一贯制

仪陇县

61

50


小学:1500/
初中:
1700/

仪陇县博雅学校

九年
一贯制

仪陇县

48

190


小学:1600/
初中:
1800/

仪陇县育苗学校

九年
一贯制

仪陇县

33

105


小学:900/
初中:
1100/

仪陇县育英实验学校

九年
一贯制

仪陇县

43

70


小学:760/
初中:
1380/

仪陇县扶轮育才职业中学校

附设初中

仪陇县


260


初中:2800/

仪陇县宏志实验学校

小学

仪陇县

43



小学:850/

仪陇县蓝天实验学校

小学

仪陇县

30



小学:1500/

营山县

营山华英实验学校

十二年

一贯制

营山县

40

90


小学:2000/

初中:3000/

蓬安县

南充启睿实验学校

十二年

一贯制

蓬安县

100

270


小学:6000/

初中:7000/


附件3


2023年南充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日程表

时间

工作事项

420日前

市教育体育局制定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及办法。县(市、区)审核辖区内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资质,市教育体育局统一公布具有招生资质的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和收费标准。

51日前

县(市、区)制定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及办法,报市教育体育局备案,并对外公布。

530日前

县(市、区)登录“全省系统”(地址:http://bigapp.scedu.net/),进入“升招业务系统”,上传本地招生政策,设置招生细则。

610日前

1.审核教育优待对象子女入学资料

2.统筹安排教育优待对象子女入学。

630日前

南充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进行网上信息申报。

1.小学学位申报:进入“四川省幼升小招生升学信息管理系统”,申请小学学位(可同时选报一个民办学位)。

2.初中学位申报:进入“四川省小升初招生升学信息管理系统”,申请初中学位(可同时选报一个民办学位)。

71日—10

县(市、区)对申报民办小学、初中的适龄儿童、少年进行录取,法定监护人确认民办学位。

71日—15

县(市、区)对申报公办小学、初中的适龄儿童、少年进行录取,法定监护人确认公办学位。

716日—20

异地入学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填写《南充市义务教育阶段异地入学申请表》,向拟就读地申请学位(线下)。

725日前

县(市、区)统筹安排异地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学位。

730日前

县(市、区)公布所有公、民办学校录取名单。

831日前

适龄儿童、少年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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