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和体育局,省市属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市教育考试院、市教科所、市技装所: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中、省关于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中职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我市中职学校招生工作机制、规范中职学校招生行为、整治招生乱象、净化招生环境,现将 2025 年中职学校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统一公开。中职学校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招生安排、录取结果等由市教育体育局统一公开发布。
(二)自主选择。学生及家长对志愿选择拥有充分自主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三)平台录取。市教育体育局统一平台录取,其他任何形式的招生录取无效。
(四)凡读必考。凡我市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需完成初中学业并参加 2025 年度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方可报读我市中职学校。
二、招生工作
(一)招生对象
1.应届生:南充市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
2.往届生:南充市户籍往届初中毕业生、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3.市外生:南充市外户籍的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
以下内容的应届生、往届生、市外生,均为以上三类学生。
(二)信息采集
1.网址:南充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招生网(以下简称招生网)http://www.ncjypt.com/nczk。
2.时间:4 月 20 日至最后一次补录截止日结束(录取期间信息采集功能不开放)。
3.方式
(1)应届生。以中考报名信息为准,无需再采集。
(2)往届生、市外生。往届生、市外生用本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在招生网注册成功后,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完善性别、户籍地(省名+县市区名称)、生源类别(应届生、往届生、市外生)、学历层次(初中、高中)、应届生毕业学校、就读班级、现住址、家长(监护人)姓名及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
4.要求
(1)确保信息无误。身份、学籍、注册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的,须申请修正,并注意正确勾选生源类别。
(2)确保填报完整。学生注册信息必须准确、全面、完整。
(3)妥善管理密码。身份证号和密码是考生系统信息修改、志愿填报、录取查询、报到注册的唯一身份标识,学生要妥善保管,如因密码泄露造成的后果由学生自行负责;如忘记密码,可凭身份证明在属地教体局申请修改或重置,往届生、市外生可到就近县(市、区)教体局或市教育体育局申请修改或重置。
(三)招生宣传
1.静态网页。学校制作由图片和文字组成的静态网页,用于招生网宣传;网页客观准确描述学校基本情况、办学地址、办学性质、办学条件、招生专业、特色亮点等;网页不直接使用本地视频,可链接第三方网站视频内容,格式 1920px*1080px,内容10M 以内。
2.招生简章。内容与静态网页一致,用于学校对外宣传、全市集中统一宣传等。
3.资料报送。县属学校的静态网页和招生简章经县(市、区)教体局审核后,于 4 月 15 日 17:00 前报市教育体育局审核备案,省市属学校直接报市教育体育局。联系人:魏英;联系电话:0817-2810013;邮箱:nczj2810013@163.com.
(四)招生计划
1.下达流程
(1)合理申报。各地各校按“2025 年秋季招生计划数=办学条件监测指标最低容量-2025 年春季在校生人数+2025 年预计毕业生人数”公式进行核算申报,申报招生计划数不低于 400 个、最高不超过各学校可用的最大学位数。
(2)逐级审核。县(市、区)教体局对辖区内所属学校申报的招生计划进行初审,汇总后上报市教育体育局;市教育体育局对全市中职学校申报的招生计划进行审定。技工院校招生计划经市人社局审定后,由市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
(3)计划下达。市教育体育局将审定后的招生计划另文下达。
2.适用范围。市内计划用于招收应届生,市外计划用于招收往届生和市外生。
3.计划分配。招生学校根据下达的招生计划,自主、合理分配各专业招生计划,学校重点、特色专业或示范专业招生计划比例适当偏重。
4.动态调整
(1)专业计划调整。正式录取结束后,如需调整专业招生计划,招生学校应于招生计划余额确认前 2 日向市教育体育局提交《XX 学校专业招生计划调整表》(附件 1)。
(2)追加计划。正式录取结束后,招生计划完成且尚有办学余力的学校,可在下次招生信息发布前 5 日填写《XX 学校增加招生计划申请表》(附件 2),申请追加原计划 20%以内的招生计划。
(3)补偿计划。有贯通培养五年制高职(以下简称 3+2 高职)招生资格的学校,填写《XX 学校补偿中职招生计划申请表》(附件 3),按学校 3+2 高职计划的 60%补偿中职招生计划。专业招生计划调整、追加计划申报、补偿招生计划,县属学校均由县(市、区)教体局审核后汇总报市教育体育局复审核定,省市属学校直接报市教育体育局审定。联系人:谢雨希;联系电话:0817-2892407;邮箱:nczj2810013@163.com.
(五)志愿填报
1.填报时间
(1)模拟填报。5 月 17 日 08:00-19 日 18:00,系统志愿填报模拟演练。
(2)正式填报。6 月 23 日 08:00-29 日 18:00,正式志愿填报。
2.填报方法
(1)应届生凭中考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招生网填报;往届生和市外生凭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招生网填报。
(2)志愿可在填报期间进行修改,修改保存所用验证码只发送 3 次,每次有效期 10 分钟。
3.志愿设置
(1)顺序志愿。设置 4 个志愿(职普融通实验班设 2 个志愿),每个志愿填报 1 所中职学校,选择该学校的 1-2 个专业。
(2)志愿批次。
提前批次:职普融通试点学校职普融通实验班;
第一批次:国、省、市级示范学校或重点学校,省级示范专业学校、省级三名工程在建学校;
第二批次:除第一批次以外的其他中职学校。
(3)志愿调配。设置“是否服从调配”,学生愿意服从学校专业调配的,选择“是”,不愿意服从专业调配的,选择“否”。
(4)3+2 高职。3+2 高职志愿填报,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下达 2025 年五年制招生计划后,由市教育考试院组织填报。
4.填报要求
(1)凡报读我市中职学校的各类学生,均须填报志愿。
(2)各地各校充分熟悉志愿填报流程,加强对考生志愿填报的指导。
(3)学生和家长享有充分自主填报志愿的权利,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干扰学生填报志愿,不得代为填报志愿,不得篡改学生志愿。
(4)所有志愿均以系统填报为准,学生填报志愿应当认真、审慎,精准选定志愿填报学校及顺序;志愿填报时间结束后,系统锁定志愿信息,不再更改。
(六)首次录取
1.录取时间:7 月 1 日。
2.投档规则
(1)根据“遵循志愿、分数优先、分轮投档”的原则投档。
(2)各招生专业应届生志愿按招生计划 105%投档;往届生和市外生志愿,以学校办学容量为限投档。
(3)已被普高录取又填报中职学校志愿的学生,不予投档;确有就读中职学校意愿的,须撤销普高录取方可进行投档。
3.投档方式
(1)应届生按填报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向学校投档。
(2)总分相同学生分专业类别按单科成绩排序进行投档,文科专业按语文、数学、文综、英语排序,理科专业按数学、语文、理综、英语排序,单科成绩相同的学生,由系统随机投档。
(3)往届生、市外生按志愿由系统随机投档。
(4)中考成绩零分学生,只能参加调剂补录,按志愿由系统随机向还有招生计划的学校投档。
4.录取规则
(1)按“系统填报,遵循志愿,分数优先,按专业录取、以
计划为限”的总要求,在招生网完成录取。
(2)应届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同分学生按投档顺序录取。
(3)往届生和市外生以学校办学容量为限进行录取。
(4)学校对投档学生进行选择性确认,如不确认排序在前的投档学生,应当书面说明理由,报市教育体育局备查,且确认人数不得低于招生计划。
(七)报到注册
1.时间。录取结果发布后至 7 月 7 日 18:00 前。
2.方式。学生在以下方式中任选一种报到注册,学校在招生网中予以确认。
(1)学生到录取学校通过身份证阅读器扫描身份证报到注册,缴费后登录招生网确认。
(2)学生通过扫描学校二维码确认报到注册,缴费后登录招生网确认。
3.规则。一个学生只能有一个学位,所有学生必须尊重志愿,履行志愿,一经按程序和志愿录取,学生只能到录取学校注册学籍并实际就读。考生报考市内民办学校,学生及家长须充分了解民办学校收费标准,避免因不愿或无力承担费用影响后续学习学业。
(1)被录取学生确有充分、正当理由变更录取学校的,必须持本人书面申请(需村委会或社区盖章)向录取学校申请撤销,经录取学校同意撤销后,可在调剂补录时报读其他学校,每名学生只有一次申请撤销的机会。
(2)被普通高中补录且选择就读普高的新生、被 3+2 高职录取的中职新生,系统自动解除录取关系。
(3)解除录取关系的新生如需恢复录取关系,由学校填写《XX 学校恢复录取关系申请表》(附件 4),由县(市、区)教体局审核盖章后,报市教育体育局核实,再恢复其录取关系。省市属学校直接报市教育体育局核实。
(4)解除录取关系所占计划,自动退回学校;3+2 高职招生学校应退回原补偿计划。
(5)各学校在报到注册截止前一天,对未报到注册的学生进行提醒,咨询就读与否,确认学生自愿放弃报到注册后,方可取消其录取关系,并在调剂补录时由系统自动补充计划。
(八)调剂补录
市教育体育局发布补录公告,参加补录的学校为首轮录取后有招生计划余额或有办学余力增加招生计划的学校,参加补录的学生为首轮录取后未被任何一所中职学校录取的应届生、往届生和市外生。
1.统一补录。统一补录与首轮录取一样,统一在招生网上完成志愿填报、录取、报到注册等,但不再分批次录取。
(1)志愿填报时间:7 月 8 日 08:00-13 日 18:00。
(2)调剂补录时间:7 月 15 日。
(3)报到注册时间:7 月 21 日 18:00 前。
2.登记补录。统一补录后,市内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应届生可持身份证、中考准考证在 8 月 29 日 12:00 前到市教育体育局职成科填写《南充市中等职业学校新生志愿登记表》(附件 5),同时在招生网上进行志愿填报。
(1)设置 2 个志愿,每个志愿填报 1 所学校和该学校 1-2 个专业;学生只能选择有计划余额的学校和专业进行填报。
(2)市教育体育局每周五下午按首次录取原则和要求,对登记学生进行统一录取,录取后即发布录取结果,同时发布有计划余额的学校和专业。
3.自主补录。统一补录后,有计划余额的学校可自主补录市外生、往届生,于 10 月 24 日 18:00 前在招生网上完成志愿填报、录取等工作。各学校不得再自主招收市内应届生。
(1)各学校自主补录的市外生、往届生统一在招生网上进行志愿填报,招生网具体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2)各学校自主补录后,将录取名单(附件 6)于 10 月 29日前汇总后报市教育体育局职成科。联系人:弋仕成;联系电话: 0817-2892407 ;邮箱:nczj2810013@163.com。
(九)通知书发放
1.招生学校对统一录取的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不得对未经统一录取的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2.严禁提前向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学籍注册
1.凡未在招生网上进行录取的新生,均不得注册学籍。
2.2025 年 10 月 31 日前完成 2025 级中职学生学籍注册工作。
3.注册有普通高中、技工院校学籍的学生,不得再注册中职学籍。如有普通高中、技工院校学生转入中职学校的,因学籍系统不互通、审核只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各学校在注册学籍前,需先提交《普通高中、技工院校转入学生审核表》(附件 7),逐级初审并报市教育体育局进行审核,审核同意后方可注册学籍。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市教育体育局成立了南充市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各地各校应组织成立相应的招生工作机构。中职招生涉及考生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稳定、教育行风、职业教育发展,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要切实做好职业教育政策宣传、志愿填报、报到注册等工作,规范招生行为,共同维护职业教育良好形象。
(二)精心组织,强化政策宣传。各地各校要准确、客观、全面地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宣传职业教育招生政策,正确引导舆论,营造良好氛围。各学校招生宣传材料须经县、市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备案成功后方可发布。
(三)规范招生,强化招生纪律。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中、省关于中职学校招生相关规定、《南充市规范招生“十条禁令”》《南充市中等职业学校规范招生“十条实施细则”》要求,进一步严肃招生纪律,切实维护招生秩序。
(四)各司其职,强化责任分工。市教育技术装备所和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要做好中职学校统一招生录取工作技术支持,协助做好录取工作。各地各校要按照全市中等职业学校统一招生录取工作日程安排(附件 8),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招生录取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五)严肃问责,强化监督机制。招生工作情况将纳入年终对各地目标考核和教育质量评价。各地要建立招生“黑名单”制度,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或监督平台,接受监督。凡出现招生违纪违规行为,扰乱我市招生秩序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按管理权限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1. XX 学校专业招生计划调整表
2. XX 学校增加招生计划申请表
3. XX 学校补偿中职招生计划申请表
4. XX 学校恢复录取关系申请表
5.南充市中等职业学校新生志愿登记表
6.XX 学校自主补录市外生、往届生名单汇总表
7.普通高中、技工院校转入中职学校学生审核表
8.南充市 2025 年中等职业学校统一招生工作日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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